近日,海淀法院受理一起离奇官司。一对夫妻为买二套房假离婚,结果丈夫另有所爱,不与前妻复婚,还以前妻没有抚养能力,起诉争夺孩子抚养权。最终,法院查明真相,抛妻丈夫败诉。
耿先生诉称,他和李女士于2006年5月9日登记结婚,2008年生育一子小耿,婚后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于去年年底协议离婚。离婚后,李女士没有住房,且一直忙于工作,无法承担对小耿的照顾和监护义务。“小耿自小由我抚养,我的父母也一直接送孩子上学,由我抚养,有利于小耿成长。”
李女士否认耿先生的说法。“首先,我们并不是因为感情不和而离婚!”李女士说,当时因为两人想购买二套房屋,为了在购房款上能享受相应优惠,所以两人协商一致,假离婚,离婚后李女士到河南购买了二套房屋。结果今年3月,当李女士向耿先生提出复婚的时候,耿先生告诉李女士他已另有所爱,并已打算结婚。“我现在也并非没有住处,而是一直和孩子在原房屋内居住,反而是他自己搬出去了,并且我的收入也比他高。”李女士还说,孩子从出生至今,一直主要由自己抚养照顾,耿先生的父亲由于听力受限制,只是负责接送孩子,并没有实质上的抚养行为。李女士认为,耿先生已与他人一起生活,对孩子成长不利,故请求法院驳回耿先生的诉讼请求。
庭审中,耿先生还提交了两份书证。其中一份是李女士于今年3月15日书写的《承诺书》,内容为:李女士和耿先生离婚后,适应不了单身生活,希望与耿先生继续生活在一起,复婚后不干涉耿先生追求感情生活的权利;李女士默许耿先生与别人同居并建立恋爱关系,放弃对重婚罪的追诉权,但李女士需与耿先生共同抚养小耿及赡养老人;以上内容均发自内心,无任何胁迫行为。
见到《承诺书》,李女士激动地说,这份《承诺书》是自己知道耿先生另有所爱时,为保全家庭,在耿先生逼迫下写的。“他说,如果我写下承诺书就可以复婚,但是我完全被骗了。”
法院审理认为,耿先生主张李女士无法承担照顾和监护小耿的义务,但未提供充分证据,且双方离婚尚未满一年,生活、工作状况并无大的改变,故耿先生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理由缺乏证据支持。最终,法院判决驳回耿先生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