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月后,卖完瓜卖完玉米,他也跟着失踪了。
-如今,拿着欠条,租户们却不知道上哪儿去找他。
A村里来了个租地人
4月7日,庞青伟和庞小龙来到兴源村四队。见同来的是个年轻人,还开着越野车,部分村民就和庞青伟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合同内容是庞小龙写的,落款是庞青伟。”马秀红说,因为自己在外打工,于是,就将家里的5亩地租给了庞青伟,租期一年,租金为每亩地420元。签完合同后,庞青伟就向租地村民预付了每亩地100元的定金,在兴源村四队,庞青伟一共向6户人家租了62亩地。
除了每亩地100元的定金,合同上规定,乙方(庞青伟)秋收后三日内一次付清剩余租金。而针对土地,合同上明确写着秋收完后恢复原状。租地的村民解释说,恢复原状就是要将土地犁完后,再进行灌水。
租好地后,庞青伟就雇人种瓜种玉米。租了20亩地给庞青伟的兰全明一家还专门腾出一间屋子供庞青伟居住,这间屋子距他家1公里左右。
7月底8月初的时候,庞青伟的瓜开始收获。有些租户便找到庞青伟要租金,他表示等到玉米卖完时一起付。
B “不要来找我,也不要找我儿子”
8月23日早晨,兰全明的家人哪儿都找不到庞青伟,这才着了急,连忙通知了所有租户。直到此时,租户们才发现,庞青伟已经把玉米卖了。
“庞青伟所欠的还不止是租金,欠陈沙沙5车粪钱,欠马秀红26000元钱,欠兰全明3770元肥料钱,欠曹梦4600元瓜苗钱。这些欠条,有庞青伟手写的,也有租户自己写的,还有庞青伟口头承诺的。”其中一位租户说。如今,拿着这些欠条,租户们却不知道上哪儿去找庞青伟。
无奈之下,租户们报了警,但在警察那里,租户们只拿到了一张庞青伟的人口信息表。随后,他们又去找了庞小龙,起先,庞小龙并不承认和庞青伟的关系,后来,才和村民约好,8月30日见面协商解决。
拨通庞青伟的电话,他说钱暂时还给别人了,现在正在想办法给租户们筹措资金。而问起他此刻在哪?什么时候能够还钱?庞青伟表示,自己在河南,要租户们不要去找他,也不要去找他的儿子。
C律师:可以起诉
现在,拿着合同,租户们想要找相关部门诉求,但是,他们担心的是,所签订的合同上,只有兰全明家的合同上面,有庞青伟按的手印,而其他的只有签字。租户们担心,没有手印,合同会不会起不到相应的法律效应。为此,记者采访了天盛律师事务所律师马立武。“只要是他本人签过字了,合同就具备法律效应。”马立武介绍,按照合同的规定,在秋收后三日内一次付清,庞青伟没有履行合同内容,租户们可以向法院起诉。然而,对于庞小龙担保一说,马立武说,如果合同上没有庞小龙作为担保的签名,那么,庞小龙在法律上就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