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日起,最新修订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等一系列涉及广大驾驶员的法律法规将全面实施。
今起,成都商报联合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为广大交通参与者推出《驾照申领使用指南》。今日为大家率先推出的,是该组指南的第一篇———《交通违法记分指南》。
盘点1新增违法扣分
不按规定避让校车扣6分
12分: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以上的;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6分: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3分: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2分:不按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不按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等。
盘点2违法扣分提高
闯红灯黄灯一次性扣6分
由6分变为12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超速50%以上;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违法停车。
由3分变为6分: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由2分变为3分: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盘点3 12分扣完情形
高速路上逆行“扣爆”
依据新规,有11个项目的记分分值达到12分。也就是说,司机朋友一旦出现其中一种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罚,就将面临驾照一次“扣爆”。
除前文提到的6个一次记12分的项目外,还有以下几项: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调头的。
盘点4超速处罚细化
小车超速20%扣6分
根据原有规定,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记6分,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记3分。新规细化了超速的记分标准。其中,普通小型车辆,只要超速达到20%,就要被记6分。比如,在限速40km/h的路段,跑到48km/h,就将面临记6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