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盼到了这一天,太高兴了,我也可以学车了!”坐在特地为残疾人改装的培训机动车上,双下肢残疾人黄伟宏不停地抚摸着方向盘,来回拨动改装到方向盘上的手刹,兴奋不已。昨日,厦门市残疾人驾驶汽车培训班在位于高崎北路的港龙驾校启动,标志着厦门在全省率先实现残疾人驾驶培训。全市乃至全省首期报名培训的残疾人共15人,将分两批培训。
值得一提的是,这里所说的残疾人是指右下肢和双下肢残疾人。据了解,新修改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在原来仅允许左下肢残疾人驾驶汽车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了条件——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5。
24岁的黄伟宏因先天小儿麻痹症导致双腿残疾,现在福州大学金融系读研究生,他本来打算利用暑假到外省去学开车,“没想到厦门这么快也有了这个条件,真是太好了!”“你们不知道对于一个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来说,车辆是多么重要的代步工具!”右下肢残疾的老秦也兴奋地说。
按照规定,右下肢或双下肢残疾人申请驾驶证的,必须经由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对其残疾程度、坐立能力、操作能力等进行专门体检评估,合格者才可参加培训。我市确定由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禾分部承担这一体检工作。
据了解,港龙驾校是目前我市惟一确定的专门负责我市右下肢、双下肢残疾人机动车辆驾驶培训的机构,目前有培训车辆3部,都是经过指定厂家改造过的残疾人专用培训车。
五类残疾人可开机动车
新修改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还对右手拇指残疾、手指末节残疾和听力障碍人员放开条件,规定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残疾人,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合格标准(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的,也可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
这样的新规实施后,有五类残疾人可驾驶机动车,分别是左下肢残疾人员、右下肢残疾人员、双下肢残疾人员、听力障碍人员、右手拇指缺失或者手指末节残缺的人员,他们驾驶的车辆因残疾类别的不同而不同。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都必须在车上设置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