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条细则力保孩子吃上放心餐
——全国学生营养办有关负责人就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答记者问
问:细则重点关注哪些内容?
答:让每个学生吃得放心、吃得营养,并保证每一分钱吃到学生嘴里,是学生、家长和全社会的普遍期待。可以说,这项工作的实施情况如何,大家是瞪大眼睛在看。
54号文件是对营养改善计划的总体设计,提出了启动国家试点、支持地方试点、改善就餐条件、鼓励社会参与、完善“一补”政策等五个方面的举措。实施细则是对54号文件的细化、诠释,总计8章39条,基本理清了政府、部门和试点学校各自的管理职责,明确了供餐内容和模式,并重点对食品安全管理、资金使用管理和食堂建设管理等主要方面提出了要求。
问:为什么要强调政府的主导作用?
答:营养改善计划不同于以往实施的单项工程,是一项涉及学生生命安全、营养健康的系统工程,它的牵涉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度高,单靠学校和教育部门难以完成。只有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共同参与、密切合作的工作机制,才能够有效调动各方力量,全面推进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
细则明确规定,“营养改善计划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实行地方为主,分级负责,各部门、各方面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政府起主导作用”。其中,中央重在“指导”,省级重在“统筹”,市级重在“协调”,县级重在“落实”。
问:13个职能部门各承担什么职责?
答:营养改善计划涉及面广,工作环节多,工作难度大。如果部门间配合不好,各唱各的调,各吹各的号,就可能出现管理漏洞,产生食品安全、资金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因此,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
教育部门牵头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会同财政和审计等部门加强资金监管;会同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加强学校食堂建设,改善学校供餐条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安全检查;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配合卫生和食品安全等部门开展营养知识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切实加大投入,落实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力度支持农村学校改善供餐条件。加强农副产品价格监测、预警和监督检查,推进降低农副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工作。
农业部门负责对学校定点采购生产基地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进行监管。鼓励和推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农村学校供应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从生产技术上指导和支持学校开展农产品种植、养殖等生产实践活动。
工商部门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登记和管理,以及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
质检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管,查处食品生产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
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安全事故的病人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处置;对学生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制定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方案;在教育部门配合下,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会同教育、农业、质检、工商等部门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与学校、供餐企业和托餐家庭(个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安排专人对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餐用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维护等环节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协助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
食品安全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负责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综合协调。
监察部门负责对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审计部门负责对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其效益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保证资金安全。
宣传部门负责新闻宣传,引导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地反映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供销部门要发挥供销合作社网络优势,在食品供销方面加强产销衔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推动大型连锁超市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专业大户等直接与学校建立采购关系,形成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食品供给体系。
来源:
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作者:
焦新
编辑:
付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