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衢州05月30日讯 来自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检察院的消息,由祥云县检方提起公诉的吴某某涉嫌诈骗案,近日由祥云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吴某某是祥云县某驾校的教练,他在2010年4月至12月期间,私自招收学员,并虚构事实,称可以不按照正规途径通过驾照考试,仅需学员签名,由自己找关系便能通过理论考试,还可以简单通过路考、场考等。由于吴某某谎称只要按他的要求办就能拿到驾驶证,致使53名受害人信以为真。吴某某随即以交培训费、学费、包过理论考试、场考、路考、送礼等为由,骗取53名受害人的财物共计268980元,其中有15名受害人领到了他帮助办理的假驾驶证。
因吴某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公诉机关认为其行为构成了诈骗罪。因为该案涉及的受害人较多,在社会上影响较大,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