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衢州04月30日讯 新华网太原记者从山西省质监局了解到,针对媒体披露的“可口可乐(山西)饮料有限公司含氯软化水混入部分批次饮料产品”问题,山西省质监局认定媒体报道情况属实。同时在调查中还发现该公司存在个别生产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山西省质监局4月28日对可口可乐(山西)饮料有限公司做出了停产整改的行政处罚。
可口可乐(山西)饮料有限公司28日发布声明,确认2月3日在实施节水项目相关管道改造时,由于操作失误,导致含微量余氯的生产辅助用水进入到饮料生产用水中。并称该生产辅助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声明称,经检测该厂现确认2012年2月4日到8日期间生产的9个批次产品中含极其微量的余氯。该厂特此澄清先前的沟通,并为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上述问题深表歉意。
可口可乐(山西)饮料有限公司董事苏燕表示,公司对现在封存的4万多箱饮料还要做了解和自查,在相关程序的内部调查结束后,将按照公司的流程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