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3月22日讯 截至2012年2月底,浙江省共登记自愿捐献者750余人,成功实现捐献20例,共捐献肝脏、肾脏和心脏等大器官61个,角膜18只,挽救了58条生命,使得18个人重见光明。
全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总结会今天在浙江杭州召开。浙江省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现场介绍了浙江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的有关情况。
世界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是解决器官短缺问题的最主要、最理想的方式。2010年8月,浙江作为全国首批11个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试点省(市)之一,选定了杭州、宁波、温州3个市为首批试点市启动试点工作。
同时,浙江省省级层面还专门成立了由9个部门和4家移植医院组成的浙江省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共同制定政策措施,有效推动试点工作稳步、扎实、有序开展。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3月,全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范围已经扩大到16个省(市、区),共完成捐献207例,捐献大器官546个,挽救了500余个垂危的生命。在这其中,浙江作为试点省之一,也起到了功不可没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