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出台《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服务业强县(市、区)培育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将全省所有县(市、区)分为三类,进行分别培育。2016年,浙江公布了首批24个服务业强县(市、区)试点地区,其中Ⅰ类地区7个、Ⅱ类地区9个、Ⅲ类地区8个。江山市也是首批试点地区之一。
试点地区名单先来复习一下↓↓
今年,浙江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又印发了《2018年浙江省服务业强县(市、区)培育工作要点》,对服务业强县(市、区)的培育工作提出了新的目标和任务。
Ⅲ类地区:江山市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