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屋顶的光伏发电设备是采用什么模式安装的?是否有人定期来检修?工作态度如何?”连日来,常山县发改局会同常山县纪委派驻第七纪检组,结合山东省微山县通报7处光伏发电项目违规被查处的案例经验,抽调精干人员分别深入芳村镇、球川镇、大桥头乡、青石镇等地开展光伏发电项目检查。
去年8月,常山县启动光伏富民工程。今年以来,为把这项惠民的“阳光工程”做成让广大群众信任、放心的透明活,常山县发改局邀请第七纪检组对光伏扶贫工作进行立项监督。通过基层走访、调研、座谈等方式的交流,纪检人员掌握了村民对光伏项目的顾虑主要在产品质量、投资风险、故障报修等方面。
问题找到了,常山县发改局为了“对症下药”,研究下发《关于加快实施“金屋顶”光伏富民工程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光伏安全生产的通知》等文件。从资源配置、投资模式、施工安全、优化服务等方面,规范了屋顶光伏项目的管理,着力打破区域限制,鼓励推行以租赁为主的屋顶光伏投资模式,并简化备案并网程序和时限等手续。在惠民利民政策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激励下,常山县各光伏企业纷纷亮“家底”、晒“承诺”,使村民对其有了透明化的知情,能够像在菜市场买菜一样,自主选择光伏系列产品里中意的价位、容量和款式。
“老陈700元、老詹1050元……”近日,大桥头乡浮河村第一批于今年4月安装屋顶光伏发电设备的68户村民,在并网输电后拿到了首年租金,户均增收1140元。目前,常山县屋顶光伏并网发电的业主达1521户,其中选择成本和风险最小的租赁模式投资建设的达63%。“常山县发改局和纪检组同志把工作做得很到位,他们除了检查项目安装的进度情况、运行质量等,还会深入到乡亲们当中倾听民意,了解村干部在项目评定和优惠户调整过程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和优亲厚友的现象,努力营造了项目建设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浮河村的樊大爷为此竖起了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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