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电动车没有上牌,是不能上路行驶的,请立即去登记上牌,否则将扣留你的车辆。”7月19日上午,在衢州市区府东街与新桥街路口,一名女子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被交警拦下,在听了交警一番讲解后,女子当即骑车去太真路的柯城交警大队服务点登记上牌。记者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到7月底,衢州市超标电动自行车将失去上牌资格。同时,从7月16日起,无牌上路的电动自行车将被交警查扣。
今年5月1日,《衢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实施,同时启动市区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截至7月18日,衢州市已累计完成电动自行车上牌224359辆,预计还有7万至8万辆没有上牌。
按照规定,市区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的截止日期是2017年7月31日。目前,衢州市交警部门已经开始“预热”,对无牌上路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查处。从7月16日开始,没有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一旦在路上被交警发现,将被强制上牌,如拒绝上牌则一律扣车。另外,交警还安排闯红灯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到路面,参与交通违法现场劝导。
到这个月底,市区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将告一段落,这也意味着未纳入浙江省产品目录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将不予登记。到时现有的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点将不保留,交警部门将设置新的上牌点,为新购合标电动车的车主提供上牌服务。
根据《衢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电动自行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行驶证并悬挂号牌后,方可上路行驶。从8月1日开始,“超标车”若还未上牌,将失去上牌的机会;未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一旦上路行驶,被交警查处,将被扣车并罚款50元。
交警提醒所有未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的车主,请尽快到就近的电动自行车上牌点办理登记上牌业务,确保自己的电动自行车今后能合法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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