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安湖禁渔区要来了,不可垂钓!划在哪?你怎么看?

2017-04-22 15:43:27  来源: 衢州发布  

  最近,有市民反映,衢州西区阳光水岸边的石梁溪,有人到溪里撒网捕鱼,然后拿到市场上去卖。这样做,合法吗?

  捕鱼者为合法渔民,作业区为允许捕捞区域

  衢州市水利局当即组织渔政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查看。经查,该区域作业人员为合法持证的渔民,作业区域也为允许捕捞的合法区域。

  市水利局工作人员说: “历史上,信安湖上一直都有一些渔家,也就是我们俗称的‘船上人’。现在,仍有一部分人还在以捕鱼为生。”

  拟在信安湖实施禁渔制度已经开始公示

  为有效保护信安湖渔业资源,进一步改善提升信安湖水生态环境,我市拟在信安湖实施禁渔制度,市民所反映的阳光水岸边的石梁溪段就在禁渔范围之内,全年都将禁止一切捕捞作业。

  目前,禁渔制度已经开始公示,公示结束时间为5月3日。

  关于拟在信安湖实施禁渔制度的公示

  为有效保护信安湖渔业资源,进一步改善提升信安湖水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衢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拟在信安湖实施禁渔制度,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禁渔区范围:衢江大桥和白云桥下游,西安门大桥上游信安湖水域。

  二、禁渔时间:全年;禁止一切捕捞作业。

  三、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凡违反禁渔区规定进行捕捞的,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示时间:2017年4月19日至2017年5月3日。公示期间,若有问题可向我局反映。

  单位地址:衢州市府东街1090号

  联系 人:严远胜电话:3087880

  衢州市水利(渔业)局

  2017年4月19日

  禁渔区设立后违反者将被处罚

  随着衢州市“五水共治”不断深入,过度捕捞和渔业资源修复之间的矛盾日益显现,为保护信安湖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为鱼类提供一个安全的繁育水域,市政府拟在信安湖部分区域设置禁渔区,禁渔范围包括衢江大桥和白云桥下游,西安门大桥上游的信安湖水域,目前市政府已按照程序向省海洋与渔业局报请批准,具体实施时间以市政府公告为准。

  禁渔区设立后,凡违反禁渔区规定进行捕捞的,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衢州市城区信安湖及周边石梁溪、庙源溪水域地处三江交汇处,上游河流带下的饵料丰富,是一个天然优良渔场,湖区内的渔业捕捞已延续上百年,目前信安湖内有捕捞渔船126艘,这些渔船都按照《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取得了渔业捕捞许可证。

  浙江新闻+

  目前正在征求市民意见建议的《衢州市信安湖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中,也提到了相关内容——

  衢江大桥、白云大桥以下,西安门大桥以上的信安湖水域为禁渔区。禁渔区内禁止垂钓和游泳。

  违反本条第二款规定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没收相关物品,并处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作者:   编辑:汪碧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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