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而立”这句古语原指“人从30岁开始应该能依靠自己的本领独立承担自己应承受的责任,并已经确定自己的人生目标与发展方向”,但这句话到了30出头的黄某身上,却难以适用。今年33岁的黄某不仅没能成家立业,更是终日沉迷网络世界,甚至为此还干起了盗窃的勾当。1月11日,黄某因涉嫌盗窃被江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2016年8月,江山市贺村镇连发多起电动自行车被盗案件,作案手段高度类似,均为趁被害人停车以后车钥匙未拔之际,“顺手牵羊”将车骑走。为此,江山市公安局贺村派出所的民警立即将这几起盗窃案件进行串并侦查,不久,一名叫黄某的河南籍男子随之浮出水面。
但黄某平时四处流窜,行踪不定,除了喜好上网外,又无固定住所,案发以后更是销声匿迹。一时间案件陷入僵局,而侦办民警却紧紧抓住黄某酷爱上网这一喜好,一直没有放弃追踪。
1月10日,侦办民警摸排到黄某近期流窜至宁波活动的线索,随即连夜驱车前往展开抓捕。在宁波市区一网吧附近,蹲守民警抓住了刚从网吧“通宵狂欢”结束的黄某。
经审查,黄某交代,自己从18岁开始就外出打工,但好吃懒做的他干工作总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没做几天就被老板赶走。好不容易结了婚,却又迷上了上网,终日“神游”于网络世界,完全不顾家,妻子对其忍无可忍最终跟其离婚。离婚后的黄某更是变本加厉,索性在各省市县之间到处游走,天天寄宿在各个大小网吧,困了累了就在网吧里躺一会儿。因为没有经济来源,黄某便动起了“歪脑筋”,手头拮据之时,便逗留于菜场、车站、网吧附近人流较为集中的场所,暗中观察路旁停放的电动自行车,一旦发现有人麻痹大意未拔车钥匙,便上前“捡漏”将车骑走,随后低价卖给废品收购商贩。
除了在江山市贺村镇作案之外,黄某还交代了宁波、江西等地的多起盗窃案件。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