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殴打孩子导致其死亡
2014年12月23日凌晨4时左右,家住嘉峪关市青禾园的焦某发现自己衣服兜里的钱少了200元,怀疑是11岁的儿子偷拿了。由于此前孩子也有偷钱的毛病,焦某为了让孩子改掉这个毛病,她先打了孩子几个耳光,后来又用皮带抽打孩子。期间,孩子哀求妈妈别打了,但焦某仍然继续殴打。孩子在躲避的过程中,头部撞到桌子上,致脸颊受伤。挨打后,孩子就睡在客厅的沙发上。临睡前,他还告诉焦某,让她早上7时叫他起床去上学。
当天早上7时,焦某叫孩子起床,却怎么也叫不醒。她慌忙敲开邻居的门,让邻居看看孩子是怎么回事。邻居到焦某家,发现孩子脸色苍白,没有呼吸,体温冰凉,急忙拨打120。
几分钟后,救护车赶到了。医生检查后发现孩子没有脉搏、没有呼吸,手背部肿胀,有淤青,腰背部有瘀斑,瞳孔已经放大,确认其已经死亡。医生随后拨打了110报警,民警来到现场后仔细勘察了现场,并对焦某进行了讯问。焦某如实供述了自己体罚孩子的经过。当天焦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2015年1月4日被逮捕。经过法医鉴定,孩子系机械性外伤致全身多处软组织重度挫伤出血并伴有急性骨筋膜室综合征,导致创伤性休克而死亡。事发当天,孩子的父亲正在外地出差,案发后才赶回了家。
丈夫要求赔偿40余万元
6月16日,该案在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是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的,在法庭上,焦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任何异议。她的情绪一度失控,当审判长询问其对公诉机关的定罪及量刑有什么意见时,她表示,孩子走了,她的心也跟着走了,在这个世界上她也没有什么牵挂了,她只求速死,到另外一个世界去照顾自己的孩子。
焦某殴打孩子不但导致儿子死亡,还直接导致了其家庭的破裂。据了解,案发后,焦某的丈夫柳某与其办理了离婚手续。在法庭上,柳某向焦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追究焦某的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43万余元。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对此案将作定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