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爽快”受罚露马脚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5-06-18 09:09:00
自从公安部123号令实施以来,驾驶证被记满12分,将接受科目一考试。如果B证以上记满12分还将面临降级的处罚,所以被扣分时司机通常会犹豫不已。昨天,记者了解到,司机朱某被交警发现超速后,“爽快”受罚并急于离去,引起交警注意。最后,他因套用其它车辆的机动车号牌被依法扣满12分并罚款。
6月4日上午,高速交警衢州支队的交警在黄衢南高速公路钱江源省级卡点执勤时,拦下了一辆黑色轿车。该车因为超速将被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当时,该车上的驾驶员朱某出示了一本准驾车型为A2的驾驶证。
执勤的高速交警发现,该证当时已被记了9分,如再记3分就将被记满12分,也就意味着朱某所持的驾驶证要降级。在告知这一情况后,大家原本以为朱某会犹豫一番,没想到他却很“爽快”的接受了处罚,并且急着要离开。朱某反常的举动引起了高速交警的怀疑。经过查询,高速交警发现了“猫腻”,原来朱某所驾驶车辆悬挂的冀B车牌并非该车真实车牌,是属于另一辆面包车的。而这辆黑色轿车的真实号牌为津H。
因涉嫌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高速交警依法将朱某的车辆拦住进行仔细检查,在其后备厢中发现了津H的车牌一副,并找到了该车的行驶证。
然而朱某却一直不肯承认自己的套牌行为。经过高速交警多方调取证据,他最终才交代了自己的违法事实。
原来,为了躲避处罚,朱某从一家私人修理厂里买了一副其它车辆的冀B号牌安装在自己车上。在被高速交警查处超速违法时,朱某以为自己套牌的情况还未被发现,就想赶紧接受处罚早点溜,没想到“做贼心虚”的样子反而引起了高速交警的警觉。
6月7日,司机朱某被依法扣满12分并罚款。
来源:
衢州新闻网-衢州晚报
作者:
记者 龚诚良 通讯员 夏雨 杜冬东
编辑:
黄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