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贼入室偷盗还在失主家玩耍一番 不料DNA出卖他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5-06-08 08:37:44
玩电脑、喝饮料,或再抽根烟,这是很多人在家中休闲放松的方式,但贵州籍男子沈某却是盗窃后,在被害人家中肆意享受了一把。6月4日下午,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入室盗窃案,被告人沈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与原判刑期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
沈某,36岁,贵州省余庆县人,2001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罚金2000元;2014年7月再次因犯抢劫罪,被温州瓯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罚金10000元。今年4月因发现漏罪,瑞安检察院再次对沈某提起公诉。
去年1月23日,沈某路过瑞安市塘下镇韩田老工业区时,见四周没什么人,便动起了歪脑筋。因对这个事情“有经验”,他不慌不忙从侧面小门翻爬进入被害人家中,并用厨房找到的菜刀撬开二楼、三楼房门,后又用一楼厂房的锤子撬开三楼卧室内的保险柜,窃取被害人放置于该保险柜内的人民币11000元。
偷完钱,沈某却并不急着离开,“当时那个时间,出门若是撞到巡逻人员一定会被怀疑,不便逃脱。”沈某说。于是,沈某若无其事地坐在被害人家中,玩着电脑、喝着饮料、吃上几个水果,再吞云吐雾一番。终于,“玩耍”尽兴的沈某,心满意足地携款而逃。
但沈某没想到的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公安机关根据DNA结果,比对出正在监狱服刑的沈某,就是犯罪嫌疑人。
瑞安法院认为,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沈某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漏罪,应数罪并罚。据此,瑞安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温州商报
作者:
筱敏
编辑:
姜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