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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车祸带来的赔偿之战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5-06-05 11:18:52

  都说牙齿也有打架的时候,邻里不和、夫妻干架、婆媳闹僵……你们都有什么高招化解,其中都有哪些做人的道道?一次调解,一个故事,你在支招,我在学习。

  案由回放:4月2日上午,对于柯城区的王先生来说,是难忘的一天。当天,他的母亲驾驶着一辆电动三轮车经过柯城区航埠镇河东路口时,和一辆重型货车发生交通事故,王先生的母亲在事故中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王先生一家蒙上了一层阴影,全家人都沉浸在失去亲人的悲痛中。此后,王先生曾多次与肇事一方交涉,要求对方给出一个交代,并给予一定的精神赔偿。除了对肇事的刘姓司机提出要求外,王先生认为和其有着直接联系的上挂单位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也多次和上挂单位的负责人李先生私下沟通。但对于赔偿金额多少,双方意见很不统一,只好找到第三方进行调解。

  5月28日,柯城交警大队的交通事故调解室内,王先生与肇事方驾驶员上挂单位的负责人李先生坐着商谈。交调会调解员郑剑新对纠纷进行调解。

  王先生:“我妈妈因为那场车祸失去了生命,除了保险公司的法定赔偿外,你们难道不应该给予一定的人情补偿吗?对我已故的母亲公平吗?”

  (“老娘舅”郑剑新一边劝王先生保持平静,一边又对李先生说,希望能站在受害者的角度多想想,失去亲人是件很痛苦的事情,在赔偿能力范围之内尽量考虑死者家属的需求。)

  郑剑新:你们既然来到这里,就代表愿意接受调解,希望能多为对方考虑一下,合情合法的考虑死者家属的诉求,因为他们毕竟失去了亲人。但受害方家属不应提出很夸张的要求,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

  王先生:我妈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作为家属,可想而知,我们都很悲痛。事情过去也一个多月了,对方从未主动与我积极联系,就连我母亲出殡的那天,也没见有人来送一个花圈。

  李先生:驾驶员小刘不是不想来表达歉意,只是内心充满了恐惧,不敢来。出事以来,他心情也很低落,多次跟我说,受害者家属提出啥要求就直说,能做到的他一定会去做。其实,小刘家经济条件也不太好,他爸爸前段时间检查出来患上了癌症。

  郑剑新:现在我们其他不说,就先来预算一下赔偿金额吧。受害者妈妈去世的时候是63周岁,根据现行法律条款,赔偿款包含死亡赔偿金、医药费、丧葬费、办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费及精神抚慰金等。王先生,我想知道你是怎么看待这一情况的?

  王先生:我打算参照城镇标准金额进行索赔,因为我妈妈生前长期在杭州做保洁工作,主要收入和开销都是在城市进行的。前期,我已经收集了相关资料,包括妈妈的劳务合同、工资单等等,到时候也会将所有资料交给保险公司。

  李先生:上周我就想去保险公司一趟了,一直在等你的资料。

  王先生:这个其实都不重要,保险公司该怎么赔,都有相应的法律标准。最主要的是你们这边的一个态度。

  郑剑新:那王先生希望得到多少赔偿?给一个具体的金额吧。

  王先生:我算了下,除去法定的赔偿款之外至少18万元,包括丧葬费和我妈在世前创造的财富。你想想看,我有两个孩子,大的上小学,小的才一周岁多,如果我妈还在,总能帮我带下孩子,现在她走了,我不得不请保姆。就按一个月3000元来说,我最小那个孩子还得6年才能上小学,所以我的底线就是所有的费用加起来不少于18万。

  郑剑新:我想说的是,王先生这样算账不太对,因为交通事故都是按直接损失来算,不考虑间接损失,您这样算不符合当前相关的法律规定,只能适当考虑。

  李先生:这个要求实在太高了,小刘家怎么拿得出来这么多,他跟我说准备将车子卖掉,赔偿4万元左右。

  郑剑新:双方都掂量一下吧,能各退一步是最好了。若双方不能达成相关的协议,就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到法院解决该赔偿纠纷了。

  王先生:一开始,我就不希望闹僵,能和平解决就和平解决。18万元我是经过慎重考虑过的,对方的诚意说实话也是不够的。那是一条鲜活的人命啊!

  郑剑新:这样吧,你们还是再回去慎重考虑一下,理性的处理该事故。

  王先生、李先生:嗯嗯,好的,只能再说了。

  经过1个来小时的调解,本次调解结束。郑剑新相告,每周交通事故调解都不少,像这类导致死亡的交通赔偿纠纷他也调解过多起。一般来说,双方只要愿意来就代表有希望,但一次调解是不够的,双方都需要一个接受的过程。“还是一句话,事情发生了,多为对方想想,或许就不那么难化解纠纷了。”

  调解最终结果如何,栏目将继续关注。

  酒驾扣证期内又醉驾常山一男子缓刑变实刑

  余慧娟李济洲余欣雅

  本报讯(记者余慧娟通讯员李济洲余欣雅)家住常山的王某曾因酒后驾驶被公安机关罚款并扣证半年,然而嗜酒的他并没有吸取教训,扣证期内再次酒后驾驶,这次等待他的是两个月的刑期。6月1日,常山法院审结该起危险驾驶案,判处被告人王某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王某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并为自己的酒驾行为深表后悔。

  5月15日,王某与朋友喝完酒后驾车行驶至常山县某酒店门口路段时,车辆失控撞上了酒店门口的水泥墙,造成4人受伤和财物损失,王某因他人报警被查获。经鉴定,为醉酒驾驶。在该起事故中,由于事故中受伤的乘车人均表示无需王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加上王某认罪态度较好,主动赔偿损失,公诉机关建议法院在拘役二个月以下对王某量刑,并处罚金,可以适用缓刑。

  但在法院审理阶段,经验丰富的办案法官发现王某在这次醉酒驾驶被抓获前,还有一次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2014年12月,王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根据相关规定,因被告人具有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处罚的情节,不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衢州日报-衢州新闻网 作者: 记录:黄韵 张晟玮 编辑: 姜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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