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记者再次见到南京亚太化工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谢桥时,是在浙江绍兴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他的身份是一起诈骗案的被告,第一次见他,是在江苏省优秀青年企业家的颁奖典礼上,短短几年时间,他为什么会从拥有清华大学毕业,江苏省优秀青年企业家等众多光环于一身的高级企业人才莫名其妙的变为被告呢?这就要从他在大宗商品交易行业里率先推行的做市商模式说起。
所谓做市商交易模式,是指交易双方需借助做市商这类中介机构来实现金融交易的一种市场运作模式。做市商通常是一些具备相当资金实力和市场信誉的经营性法人(券商),他们需要在金融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取得做市商的法律资格。
谢桥所在的南京亚太化工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是一家拥有省级政府批文,经过省金融办经营验收通过的合法电子交易平台,目前仍在继续经营,并业务发展良好。在这家企业的会议室里,工作人员向记者展示了他们企业所有的经营执照,批文等相关文件,记者发现,企业手续齐全,没有任何可疑之处。
但就是这家没有任何可疑之处的明星企业,在2013年12月初被浙江绍兴公安将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等人逮捕,加上同期逮捕的平台代理商,共计40余人,逮捕的原因是——诈骗罪。为此,南京亚太开始了同绍兴警方的漫漫斗争路。
在此次开庭中,记者注意到由于被告人数众多,南京亚太方面组织了多达六十多人的律师团,与两位公诉人针锋相对据理力争。首先辩护律师就公安取证环节提出质疑,他们指出公安方面采取的是先抓人,然后根据后台资料获取客户名单,再电话通知客户其被诈骗要求客户报案,这种假定有罪的侦查方式是不符合办案流程的。
在随后进行的庭审过程中,很多被告人当庭翻供,声泪俱下的控诉公安严刑逼供,并将行刑人姓名,用刑方式,时间,地点描述得非常清楚。一位从事法律工作多年的业内人士说,“法庭上当场翻供的情况其实也有很多,但是像这么多数量的被告人控诉严刑逼供的情况还真是罕见”。
纵观整个案件过程,律师团就案中诈骗罪成立证据链不完整、涉案金额计算有误、犯罪所属地归属权存疑、口供笔录高度一致涉嫌诱供逼供、南京亚太犯罪嫌疑人未获取犯罪收入致使犯罪故意不成立等方面提出了辩护意见,并根据刑法规定要求公诉方出示每位被告每次提审笔录的同步录音录像证明犯罪嫌疑人在公安侦查阶段没有受到人权侵犯。
带着庭审疑问,记者电话联系了绍兴公安和绍兴中级人民法院,希望能得到这些部门的解释,但这两家单位分别以领导不在和案件正在审理,不方便透露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一位被告家属告诉记者,他们目前已经积极地联系所有被告人家属,希望以联名上书的方式来引起相关上层部门的重视。“我们就是希望政府能给一个公平合理的说法,我还是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他们说。
发稿前不久,一位大宗商品行业人士向记者透露,这个案件已经引起全国200多万行业从业人员的高度重视,如果南京亚太在获得省级监管部门检查验收通过的情况下被判诈骗罪成立,那目前全国正在运营的数百家交易平台和各地政府监管部门可能将面临与司法机关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