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总站 | 衢州支站 | 柯城区 | 衢江区 | 龙游 | 江山 | 常山 | 开化
新闻热线:0570-8880896   在线投稿:qzpdnews@163.com   QQ爆料:1318233615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国内新闻
90后设计的邓小平动漫形象首现银幕 获邓家人认可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5-05-13 08:35:42

  

  -邓小平动漫形象首登银幕

  -邓小平动漫形象的设计者朱宇辰今年24岁,曾为温家宝等领导人画过漫画。

  12日,大型历史揭秘电影《旋风九日》在京首映,并将于15日在全国上映。这部电影首次把邓小平访美险遇刺细节搬上了大银幕。此外,本片还首次在银幕上出现了国家领导人的动漫形象。

  1979年1月28日至2月5日,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邓小平应时任美国总统卡特的邀请,到美国进行了九天的正式访问。期间,邓小平夫妇在华盛顿、亚特兰大、休斯敦和西雅图等城市访问。

  行刺者:记者+三K党

  该电影披露,访美期间,邓小平曾两度险遇刺杀。

  第一次是在白宫,时任美国总统卡特会见邓小平时,现场突然发生短暂的骚乱。两名持美国国务院颁发合法采访证的记者试图在现场进行刺杀活动,被安保人员架走。面对突如其来的状况,74岁的邓小平表情冷静,只是淡淡地瞥了一眼。

  事后,卡特对邓小平说,希望这个事故不要“有所妨碍”。邓小平回应说,“当然没有”。

  邓小平还曾险遭美国老牌恐怖组织三K党成员刺杀。当时应邀去西蒙顿镇晚餐并观看牛仔表演的邓小平从电梯出来,进入酒店大堂。旁边突然窜出一个人,迅速从衣袋里掏出一包东西,向邓小平方向扔去。

  时任中央警卫局副局长兼警卫团团长的孙勇,和邓小平的警卫参谋张宝忠等人护着邓小平向外走,美方安保人员扑向袭击者并将其制服。

  出了大堂,又有一名中年男子气势汹汹而来,他的右手插在大衣口袋里。美国特勤局特工保罗·凯利怀疑里面是一把手枪,于是一记重拳将来人打翻在地,其余人护送着邓小平继续前行。

  导演:不刻意回避敏感

  《旋风九日》导演傅红星表示,影片中所有的故事来源、资料和对白,都是真实的,其中有不少资料来自美国已经解密的国务院外交档案。他说,《旋风九日》不刻意回避邓小平访美九日中的任何一个敏感事件。

  据《旋风九日》制片人吕木子介绍,该片90%以上的影像资料都是从美国买来的,90%以上的现场采访都是摄制组在美国沿着邓小平当年的访问路线实地拍摄的。当年,来自全世界上千家媒体采访、报道了邓小平访美,影片中出现的资料都是从相关档案机构中搜集并购买的。

  “这些珍贵的资料,藏有很多不为人知的秘密,在美国也是首次解密,甚至邓小平的家人也从未见过。”吕木子说。

  揭秘:小平动漫形象是怎样诞生的

  在以往的电影中,通过动漫手段来讲述国家领导人经历的并不多见。而《旋风九日》中把历史影像资料、受访者画面和邓小平动漫视频剪辑在了一起。

  吕木子介绍,影片中使用小平的动漫形象足有12段,既有法式、美式、日式动画风格,还有传统皮影风格。

  这个首次在电影中亮相的邓小平漫画形象,得到了邓家的认可。

  “片方还特别请邓小平的长女、画家邓林把关。片子送过去没多久,邓林就专门打来电话表示同意。”吕木子说。

  这些邓小平动漫形象是谁设计,又是如何诞生的?记者在《旋风九日》北京首映礼现场,采访了设计邓小平动漫形象的“90后”朱宇辰。

  朱宇辰今年24岁,是北京电影学院动画专业的一名在读研究生,曾为温家宝等领导人画过漫画。去年5月,傅红星通过学院找到他,希望由他来设计邓小平的动漫形象。这是首次尝试在电影中加入国家领导人的动漫形象,朱宇辰一度和自己的导师商量如何把握个中尺度。而他的创作,也包含了从写实到夸张的多样风格。

  他回忆,创作过程中至少出过3个版本的邓小平动漫形象,而现在出现在大银幕上的是相对“中间”的一版。其他两个版本中,一个是比较写实一点的,另一个则更卡通一点。“最后是傅导拍板定下来的。”

  朱宇辰还说,电影中邓小平的动漫形象也是有变化的。在参加会议时,邓小平的动漫形象往往比较严肃一点;而在参加宴会,比如在布热津斯基家中的晚宴时,就会稍微活泼一些。

  在朱宇辰看来,通过动漫形象展示那段历史更多的是为年轻观众考虑。

  “动画从表面上看很简单。但事实上,一个晚宴中吃了哪些菜、墙上挂了哪些画,都要进行大量的考证。”朱宇辰说,创作前他们阅读了大量书籍,并观看了不少影像资料。

 

 

来源: 人民日报 作者: 编辑: 黄鑫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顾问:浙江诚源律师事务所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企业资讯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