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记者从衢州市国税局获悉,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一批联合惩戒“黑名单”,共有425件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被推送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等20个部门,将由相关部门对税收违法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
据公布信息显示,衢州市共有3家企业的税收违法案件被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分别是浙江常山三都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衢州市蓝鹰贸易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以及常山兴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宇公司)偷税、骗取出口退税案。其中,常山兴宇公司非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偷税3843.88万元、以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61.84万元案件,成为我市目前查处的最大一起税收违法案件。
疑点重重,一桩大案初露端倪
兴宇公司虚开发票及骗税数千万案件的发现,最早源于2010年7月衢州市国税局开展的一次出口退税企业专项检查。
当年7月22日,根据专项检查名单,衢州市国税局两名稽查人员来到衢州国友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友公司”)进行检查。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太阳能电池片,2009年申报出口货物销售额2077.61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叶某。
在检查过程中,稽查人员发现国友公司面积狭小,只有三张桌子和四台电脑。而该公司出纳称,国友公司共有3人,总经理叶某经常在外地联系业务,另外还有一名兼职会计,而该名出纳并不是本市人,对出口业务不是很清楚。
这真的是一家成立短短几个月出口货物销售额就达两千多万元的公司吗?稽查人员带着疑问,调取该企业账簿对2009年度会计账簿进行了检查,却没有发现任何税务违法行为。让人不解的是,该公司只有总经理一人联系业务,刚成立不久就有大额出口订单,而且其中几笔出口业务的出口报关单资料签署日期比销售合同日期还提前了几天。稽查人员对叶某进行了询问,当被问及“为什么2009年度与供货方兴宇公司只有账款往来,却没有货物往来”时,叶某的回答变得支支吾吾。
为解开疑惑,稽查人员赶到兴宇公司,发现该公司大门口同时挂着常山兴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常山自强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强公司”)、常山兴隆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隆公司”)三块牌子。经调查,这三家公司使用同一生产场所,兴宇公司和自强公司使用同一成品仓库,三家公司连财务人员都是同一批人,实际控制人均为兴宇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
而通过对国友公司注册资金的调查,稽查人员发现该公司的500万元注册资金全部来自徐某妻子张某的账户。在调查过程中,稽查人员还发现兴宇公司和自强公司的下游企业浙江常山三都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都公司”)实际也由徐某控制。
经过初步调查,这5家企业的关系渐渐明朗,而各种疑点也是越来越多。国友公司、兴隆公司、自强公司、三都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叶某、徐某某、张某、吴某是挂名企业法定代表人,他们都与兴宇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有亲属关系,这5家企业的出资和实际控制人也都是徐某。同时,国友公司出口的太阳能电池,体积小、价值高、退税率高;国友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业务联系、生产经营和出口退税规模,均存在异常。
稽查人员就这些可疑情况向衢州市国税稽查局进行了报告。市国税稽查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并到同行业企业、进出口管理部门及海关部门了解太阳能电池片的生产、出口流程。为提高侦破效率,税务机关还积极邀请公安、检察院、法院的专业人士对该案展开分析。
以资金链为突破口,真相浮出水面
出口骗税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骗税案件中总是相伴相生。因此,专案组以资金链为突破口,对该案展开调查。
专案组首先从兴隆公司支付投售人的资金入手,到相关银行查询了投售人的个人账户资金往来。结果显示,所有投售人的账户均由兴宇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使用,大部分资金流向了吴某(澳门籍)控制的20多个福建晋江等地的个人账户,且这些账户基本于2009年初开设,在当年底或2010年初注销。
由于该案件各环节的流转和分配隐蔽性更高,查处难度较。面对错综复杂的案情,专案组成员花费半年多时间,对涉案公司及涉案人员的资金来源和去向进行核查,共查询了近百个涉案账户,一万多笔银行交易记录及原始凭证,并对5家涉案企业的每笔资金流向进行了认真核实分析,分别按月、交易日期理清每家企业的资金来源、去向,逐渐明晰了该案的资金运作流程。
兴隆公司、兴宇公司、自强公司虚构进项和销项是案件侦办的重点和难点,为调查清楚发票虚开的具体环节,专案组对3家公司在岗及离职员工共100余人进行了询问,共制作笔录80余份。而在对该案件的产业链条关键环节进行核查中还发现,兴宇公司并不具备生产硅片和电池片的能力。
最终,该案被认定是一起由多人策划,涉及多个省份,具有家庭化、专业化、网络化、涉众化等特点的出口骗税案,涉案金额巨大。 2010年12月14日,衢州市国税稽查局向公安机关移送了这5家关联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案。
重拳出击,依法严惩骗税行为
2010年12月28日,公安机关和税务稽查部门开展收网行动,将犯罪嫌疑人徐某成功控制,对常山涉案公司办公场所及徐某住处进行搜查,并赶赴银行冻结了涉案公司的单位、个人账户。
2011年1月28日,犯罪嫌疑人徐某被依法逮捕,其妻张某、三都公司负责人吴某及另一家涉案的婺源隆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龚某被取保候审,并对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吴某发出红色通缉令。而另外几名涉案犯罪嫌疑人也先后投案自首或被抓获。
2011年9月30日,该案中的5家企业因涉嫌虚开收购发票9511份(金额9499万元),经查实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5亿元、在衢州市骗取出口退税2300万元而被起诉,相关犯罪嫌疑人被准捕,兴宇公司厂房及多处犯罪嫌疑人私人房产被查封,。
2013年5月,衢州市国税局向涉案的5家企业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依法追缴已抵扣税款4751.01万元,依法追缴已退税款2312.94万元。同月,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5家企业虚开、虚抵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出口骗税行为做出判决,犯罪嫌疑人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当年10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被告单位和被告人的上诉,裁定维持原判。
目前,对该案在逃犯罪嫌疑人吴某的抓捕和该案涉及税款的依法追缴工作仍在进行当中。2015年4月初,包括兴宇公司在内,衢州3家涉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公司被国家税务总局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
据了解,根据税务总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文明办等20个部门共同签署的《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已将2013至2014年度各级税务机关查结的符合公布条件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与相关部门进行了信息共享,并将继续提供案件信息,推动联合惩戒措施的落地。而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也将使违法纳税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最大限度发挥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的震慑力,有效提高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