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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游客不文明行为备案最长存2年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5-04-07 08:57:54

  据国家旅游局网站消息,《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日前施行。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为一至两年。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形成后,旅游主管部门要通报游客本人,提示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不良影响, 必要时向公安、海关、边检、交通、人民银行征信机构通报被记入不文明行为记录的游客,可以向做出记录的旅游主管部门提交异议申请,一般由当事人提出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旅游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做出答复。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予以纠正。异议处理期间,不影响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的管理。国家工作人员故意提供错误信息,或篡改、损毁、非法使用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的,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据悉,此举系建立文明旅游长效工作机制,包含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工作。根据这一办法,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建立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省级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由下级旅游主管部门报送或通过媒体报道和社会举报等渠道采集。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由省级旅游主管部门报送或通过媒体报道和社会举报等渠道采集。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为一至两年,期限自信息核实之日算起。

 

来源: 人民网 作者: 编辑: 姜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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