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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公开出售“母乳” 律师:不是合法商品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5-04-02 09:23:40
年轻妈妈一般用吸奶器来取奶

  东莞市儿童医院正在筹建全省第三家、全市第一家母乳库,以提高母乳喂养率。母乳库的背后,有着这样的尴尬事实,现代人的生活紧张,不少年轻妈妈或因工作繁忙或因奶水过少,导致婴儿的母乳喂养率偏低。为此,网购母乳悄然出现。但记者走访发现,网购母乳缺乏质检和监管,安全性没有保障,目前母乳的买卖行为还游走在灰色地带。

  市场网店公开出售“母乳”

  东莞林女士从事广告行业,经常加班到晚上十一二点,小孩出生后时常来不及喂奶,家里人便帮忙网够了几袋母乳,刚开始喝还没什么异样,第二天就腹泻了,“她们给我发照片,妈妈看起来还蛮健康的,就是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

  3月30日,记者登录深圳一家同城交易网站,以“母乳出售”为关键词进行搜索,仅3月份就有六个结果。出售者均声称自己刚刚生下孩子,奶水充裕宝宝吃不完,有的甚至称“可以直接像吃雪糕一样食用,还可煲汤时加入滚煮”,150毫升的母乳,价格从50元到150元不等。

  同日,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在淘宝网上联系到范女士,她声称去年12月5日生下宝宝,当天就开始产奶,除了小孩自用外,每天还可以供应3袋150ml的母乳,价格为25元/袋,比同城交易网站上要便宜得多,至今已有26笔交易。

  尽管价格并不比配方奶粉低,网购母乳还是颇有市场。一位买主告诉记者,“母乳的营养是最好的,现在的婴儿很多都早产,肠道发育不完善,母乳对他们来说既是食物,也是治疗药物。”

  林女士则说,一开始给孩子吃奶粉,但想不到孩子体质较弱容易上火,看到宝宝经常便秘,大人都心疼了,而且现在的问题奶粉太多,才想到网购母乳。

  运输保存不慎或致变质

  据范女士介绍,她每天要上班,无法做到每天亲自喂养小孩子,白天只能吃吸出的奶,从来没有过腹泻。“我们是用吸奶器挤奶的,完了都会用开水煮一遍消毒。这样取出的奶新鲜,放心。”

  范女士称,其母乳不添加防腐剂,冷藏的最久72小时,冰冻的可以存半年,只不过储奶袋都是一次性的,解冻后要一次饮用,打开过再重新冰冻会产生污染。

  记者了解到,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的公益性“母乳库”,妈妈们的奶通过专业的吸奶器吸出来,之后奶瓶就会被放入巴氏恒温循环水浴系统消毒半小时,然后放进冰箱冷藏。而家庭的取奶程序简单粗糙,很难确保取奶过程当中,母乳不被感染。

  此外,多位卖家称,发货时包装采用泡沫箱、冰袋、邮政纸箱的组合,非常简单,“如果运输因为时间过长,造成冻奶融化,小店概不负责。”

  佛山妇幼保健院的一位专家告诉记者,在长达数天的运输过程中,网购母乳如果保存不慎,很容易造成变质,对免疫力低下的婴幼儿造成伤害。

  安全健康证明难除风险

  记者了解到,母乳作为一种特殊食物,有传染母体疾病的风险。

  为了进一步消除记者对母乳安全性的担忧,范女士发过来各类怀孕前后的体检报告,以证明自己没有患上乙肝、梅毒、艾滋病等疾病,“我不抽烟不喝酒,但因为每个人的体质不同,不可能每个人的母乳都适应每位宝宝。如果有任何不适应本人概不负责。”

  近日,记者联系了淘宝多位卖家,均表示愿意提供体检报告等健康证明。卖家周女士强调,自己也是做妈妈的人,肯定要对得起买家,“有病的人还卖奶,这样做太没道德了!”

  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卖家提供的体检报告均为早前报告,并不能证明当下的身体情况,也不能证明体检者与母乳提供者为同一个人,此外,对于当下一些潜伏期长的潜在疾病或传染病,母乳的提供者可能自己也并不知觉。

  3月31日,淘宝客服人员明确告诉记者,母乳是不能出售的,因为无法保证质检,出售属于违规行为,一旦查实,淘宝会对商家进行扣分,并删除产品链接,情节严重的会冻结账号。

  律师说法:

  母乳不是合法商品

  维权买家亦要担责

  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先映告诉记者,2000年5月,卫生部法监司在答复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人体母乳(初乳)能否视为普通食品管理的请示中便声明,人体母乳不是一般的食品资源,不能作为商品进行生产经营。

  “网上的母乳来源不明,安全没有保障,一旦婴儿吃了感染上疾病,买家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权,但买家应该知道母乳不是合法商品,在责任分担上双方均有过错,各占一半。”李先映说。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作者: 编辑: 黄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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