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衢政发〔2015〕11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2015年安全生产综合整治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着力解决一批行业领域或区域存在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市政府决定开展全市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经研究确定,现将2015年安全生产综合整治项目予以公布,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是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有力举措。各地、各牵头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具体责任分工,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各配合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积极主动抓好落实,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综合整治工作将列入2015年市政府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
二、注重统筹推进。各地、各部门要将综合整治与打非治违、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和标准化建设等基础性工作统筹结合,实现整合资源、互促共进、提升效率。同时,要加大对“低、小、散、危”行业企业兼并重组力度,以腾笼换鸟、机器换人等举措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淘汰危及安全生产的高风险产业、工艺和装备,提升区域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控能力。
三、坚持群防群治。在开展整治过程中,各地既要发挥好政府主导作用,也要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和支持,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管理、群众自治、舆论监督的良性互动。要发挥基层网格化管理的作用,依靠基层网格管理力量搞好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安全隐患问题,加强源头管控。
请各县(市、区)、各牵头单位于2015年3月30日前将综合整治工作方案、6月20日和12月20日前分别将开展情况总结报市安委办。市安委办要根据2015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的有关要求,适时对综合整治推进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附件:2015年安全生产综合整治项目
衢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5日
附件
2015年安全生产综合整治项目
序号 |
综合整治项目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
1 |
集聚区化工企业危险作业安全综合整治 |
衢州绿色产业 集聚区 |
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住建局 |
2 |
巨化片区非法停车综合整治 |
市安监局 |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公安交警支队、市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巨化集团公司 |
3 |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综合整治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安监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质监局、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邮政局、巨化集团公司 |
4 |
瓶装液化气安全综合整治 |
市住建局 |
市综合执法局、市质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消防支队、市安监局 |
5 |
深化消防重点区域及隐患综合整治 |
市消防支队 |
市安监局、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市住建局、市文广局、市旅游局、市电力局 |
6 |
航埠区域性火灾隐患综合整治 |
柯城区政府 |
市消防支队 |
7 |
钙产业整治提升 |
衢江区政府 |
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国土局 |
8 |
贺村区域性火灾隐患综合整治 |
江山市政府 |
市消防支队 |
9 |
造纸行业安全管理整治提升 |
龙游县政府 |
市经信委、市安监局、 |
10 |
石灰制造业安全生产综合整治 |
常山县政府 |
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国土局 |
11 |
竹木制品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整治 |
开化县政府 |
市林业局 |
12 |
巨化生活煤气安全隐患综合整治 |
巨化集团公司 |
市住建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