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总站 | 衢州支站 | 柯城区 | 衢江区 | 龙游 | 江山 | 常山 | 开化
新闻热线:0570-8880896   在线投稿:qzpdnews@163.com   QQ爆料:1318233615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社会新闻
婴儿出生不到1天被遗弃垃圾堆 全身冻得发紫(图)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5-03-19 09:17:06
 
民警陈宁一直将婴儿抱进了医院 (受访者供图)

  婴儿目前在医院接受治疗,警方正全力寻找孩子父母

  3月8日早上9点50分,报警电话响起,内江市威远县公安局连界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二环路三医院附近垃圾库内发现一名弃婴,生命体征较弱,请到现场处置”。原来当天早上,一名环卫工人在垃圾库倾倒垃圾,却听见婴儿的哭声从垃圾堆里传出,随即报警。

  脐带未剪、皮肤发紫、冻伤严重,这是民警刨开覆盖在婴儿身上的垃圾后看到的景象。当天,民警一路把这个出生一天不到的婴儿抱进了医院,目前,小生命还在接受治疗。

  垃圾堆里传哭声

  谁家小孩落在这里?

  黎洪坤是内江市威远县连界镇的一名环卫清运工,3月8日这天,他像往常一样,对垃圾箱进行清运。大概9点左右,来到二环路三医院附近的垃圾库准备倾倒垃圾的他,突然听到了疑似婴儿的哭声。

  没有看到附近有婴儿的黎洪坤觉得很奇怪,这疑似婴儿的哭声却还在不断传来,而且就在离他很近的地方。难道是在这面前的垃圾堆里吗?疑惑的黎洪坤试着往垃圾堆里仔细看了看,突然,白白的好像是婴儿的一只手和双脚露出了垃圾堆,出现在了黎洪坤眼前。这是谁家的小孩落在这里?

  黎洪坤不敢任意翻动垃圾堆,他立马报了警。

  这个婴儿刚出生

  他为何被丢垃圾堆?

  上午9点50分,威远县公安局连界派出所的报警电话响起,110指挥中心传来指令:“一位群众报警:称二环路三医院附近垃圾库内发现一名弃婴,生命体征较弱,请到现场处置。”随即,民警们赶往了现场。

  据民警陈宁回忆,当他们赶到现场时,垃圾从中只露出了婴儿的手、脚,大部分身体被垃圾遮盖,很难一眼从垃圾堆中发现婴儿。

  陈宁轻轻地将覆盖在婴儿身上的垃圾刨开,“脐带未剪、全身发紫、被冻得厉害,这是才刚出生的婴儿呀。”陈宁说到他刚看到这名婴儿时的情景,觉得很焦虑,“他太弱小了,太脆弱了。”

  由于婴儿太小,陈宁只得请在场的护士将其从垃圾堆中抱出,而他赶紧找了一件衣服,将婴儿接过,抱在怀中,直到送进医院。这位家有一个2岁小孩的民警,觉得非常揪心。

  暂时住在医院里

  婴儿的父母在哪儿?

  在医院,医生对送来的婴儿进行了诊断,结果是饥饿、全身受冻、心率较低。而后,经过急救,婴儿脱离了生命危险。随后民警为这小生命找来了衣物和奶粉。

  对于这名出生不到一天的婴儿被遗弃的遭遇,当时在场的很多群众表达了愤怒之情,“如果养不了,就不要生下来,这样是害他。”“这孩子很可怜,出生就没有爸妈,还差点活不了。”

  另一边,为了能及时联系到孩子的父母,民警陈宁和李双多次到现场走访,希望能找到线索,但却一无所获。

  据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了解到的最新情况,连界派出所已联系当地政府民政部门,而由于婴儿太小,目前还需要在医院护理。在一定法定时间内,公安局将全力寻找孩子的父母,如找寻不到,将由民政部门协调,将婴儿交由有照顾此年龄段婴儿经验的福利院。

  法律连线

  遗弃子女违反法律规定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四川沱江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杰认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抚养子女是每一位父母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作为父母,生下子女后,应当尽到抚养之责。遗弃子女将会违反法律规定,甚至触犯刑法。” 

来源: 华西都市报 作者: 雷小平 周雅涵 记者 邱雨 编辑: 姜玲菲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顾问:浙江诚源律师事务所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企业资讯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