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总站 | 衢州支站 | 柯城区 | 衢江区 | 龙游 | 江山 | 常山 | 开化
新闻热线:0570-8880896   在线投稿:qzpdnews@163.com   QQ爆料:1318233615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社会新闻
土豪买下小区所有地下停车位 只售不租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5-03-18 09:48:33
  “本人已将德馨华厦的地下车位全部购买。凡未购车位者从2015年3月22日起不得将车停在地下车库……”近日,一则通知贴到荷塘区德馨华厦小区多个显眼位置。

  一些业主认为:如此“市场行为”,会否导致小区业主的车没处停,车位最终被非小区业主买下?对此,记者进行了采访。

  车位买主为开发商原股东

  “开发商说确实是卖给一个人了。”3月16日上午,小区物管德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熊开远介绍,德馨华厦小区共有180余户住户,小区有地下车位50个左右。

  熊开远告诉记者,买车位的是小区开发商的原股东刘先生,“通知是他自己贴的。”

  记者电话联系上刘先生。他告诉记者,自己确实从开发商处购买了所有地下停车位,并表示:买下车位后的处置问题是个人行为;3月22日之后,未卖出的部分车位,他将有其他用途。

  目前,刘先生所要出售的地下车位约9万元一个,与周边小区的车位售价持平。

  业主:需先证明地下车位权属

  对于刘先生买下车位再转手出售的行为,一些业主认为,刘先生需首先证明车位的权属。

  “我们也在督促他以及开发商出具相关证明,并进行公示。”对此,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黄凌云告诉记者。他同时明确表示,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小区规划建设的停车位需优先满足小区业主的需要。

  也有业主认为,车位只售不租,不利于车位的有效利用。对此,刘先生表示,当前市场上的地下车位都是购买后使用。

  律师:小区车位不能“只售不租”

  车位只售不租,会否造成车位空置,而居民的车只能停到小区外马路上?采访中,一些业主有此担心。

  对此,湖南天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灿辉认为,从保护业主利益出发,小区车位不能“只售不租”。

  然而目前,我省还没有禁止小区车位只售不租的相关规定。但其他省市已做相关尝试。3月13日,《湖北省物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拟规定:业主要求承租车位、车库的,建设单位应当出租,不得只售不租。

来源: 华声在线 作者: 记者 胡文洁 实习生 张一璨 编辑: 姜玲菲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顾问:浙江诚源律师事务所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企业资讯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