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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消保委昨公布2014消费维权十大案例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5-03-16 08:58:55

  昨日,浙江省消保委公布了2014年度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房产、汽车、保健品、预付卡、婚介、微信广告等多个消费领域成为投诉“重灾区”,涉及产品质量、广告宣传、人身伤害、消费欺诈等多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据了解,2014年度,全省各级消保委共接到消费者投诉14673件,受理14670件,比上年同期21458件下降31.61%,解决12431件,解决率96.25%。涉案金额188548.1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669万元。

  案例

  “问题水箱”、违规收取PDI检测费,宝马车遭群诉

  2014年上半年,浙江省消保委陆续接到消费者投诉,共涉及700多位车主,主要反映宝马公司授权的经销商擅自收取PDI检测费、汽车水箱漏水、方向机有异响三大问题。

  浙江省消保委调查掌握情况后,于8月19日正式约谈宝马公司,明确指出宝马汽车经销商在车价之外以“服务费”、“出库费”等名目收取PDI检测费,属于巧立名目价外收费,同时要求宝马汽车对问题水箱妥善处理。

  8月20日,宝马公司正式回函浙江省消保委就水箱渗漏问题作出说明,同意将水箱部件的保修期延长至5年或15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并要求所有经销商一律不得另行收取PDI费用,各个4S店之前收取的PDI检测费限期清退。此次违规收取PDI检测费,共涉及消费者2520名,涉案金额达500多万元。

  案例

  222户业主投诉开发商,消保委维权挽回损失1.72亿

  2013年12月25日,温州222户购房者向温州市消保委投诉,购买温州时代集团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时代滨江”楼盘后要求赔偿遭到拒绝。原因是其开发商在广告、报刊、单页、模型、展板、楼书,以及产品说明会和营销过程中,对该小区与安置房间隔方式、赠送面积、车位销售、商品房户型、销售价格等问题上存在虚假宣传。

  温州市消保委接诉后,在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后随即召集业主代表跟房开公司进行协调,经过4个月多次协商,2014年4月25日,温州市消保委组织双方代表签署了调解协议书,房开公司最终让利总房价的10%,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达1.72亿元人民币。

  案例

  新车竟是召回车,消费者获双倍赔偿

  2012年10月,宁波的徐女士以28万元的价格向鄞州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2012款进口原装轿车。之后的驾驶过程中,徐女士发现车辆发动机外壳、避震器螺丝生锈,底盘缺少螺丝、车辆副驾驶电动座椅出现故障等众多问题,在送修过程中又发现该车在购买前已经有过维修记录。

  徐女士认为汽车销售公司存在将维修车辆冒充新车出售的欺诈行为并要求退车。该消费纠纷经鄞州区消保委调解,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消保委建议消费者走司法途径。

  鄞州区人民法院查明,徐女士的同款汽车曾在2012年3月因产品缺陷问题被召回,但公司方未在销售时向徐女士告知这一事实,同时,公司方还存在冒充徐女士签字的行为。2014年3月14日,鄞州区法院认定汽车销售公司行为构成欺诈,判令徐女士将涉案车辆退还给汽车销售公司,销售公司除向徐女士退还购车款28万元之外,另赔偿徐女士28万元,同时再赔偿徐女士保险费、车购税等其他损失43463.30元。

  案例

  电器产品漏电致死,家属获赔40.8万元

  2014年10月24日,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委接到公安部门通报:一名17岁的技工学校学生周某于10月23日放学后回家洗澡不幸死亡。

  据现场勘察,初步确定是洗浴电器产品漏电导致该学生死亡。接到通报后,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委立即派工作人员到死者家里,向其父母了解详情,同时向死者家里浴室使用的电热水器和增压泵的经销商,说明案件相关情况,要求配合调查。

  经各方厂家测试鉴定,最后认定是增压泵漏电导致周某死亡。但增压泵厂家提出异议,认为是用户没有按产品说明安装使用所致。经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委反复协调,增压泵生产厂家同意向死者家属一次性支付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丧葬费等40.8万元。

  案例

  预付式消费维权难,消费者仍需谨慎

  2014年7月,绍兴市越城区哈玛斯美容美发中心、绍兴市尚品美容美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系同一人)先后关停了绍兴市越城区、柯桥区、高新开发区内多家门店,仅越城区就有五家门店先后关门或转让,导致先后共有220余位消费者投诉,投诉涉及金额达100余万元。

  接到投诉后,越城区市场监管局消保科、消保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高压督促负责人谢某接受调解,同意消费者在其它门店无条件使用原预付卡及套餐。2014年12月1日,永琪店以谢某没有付清劳务补偿费为由中止接收上述消费者。

  目前,该局、消保委已将新出现的情况向区处置工作组汇报,同时再次督促谢某妥善处理。

  案例

  保健品违法添加药物遭处罚

  2013年10月17日,消费者徐某与兰溪市一家宣称“糖尿病健康咨询”的保健品经营部签订一份价值5万元的营养干预治疗合同,并首付2.5万元购买了该店“清悟净”保健品及蛋白粉、维生素等产品。然而,徐某服用该店产品后一个多月即出现身体严重不适。

  徐某将其中一瓶“清悟净”拿到兰溪市一药业公司化验分析,发现有禁用的西药成分,遂于12月26日向兰溪市消保委进行投诉。消保委经调查认定徐某反映情况属实,在调解的同时启动诉转案程序,将案件移交给兰溪市工商局。2014年4月,经过兰溪市工商局调查、检测,“清悟净”中非法添加了化学物质苯乙双胍和格列本脲。

  在事实面前,经销商最终同意退回消费者货款20000元。同时,该案因涉嫌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兰溪市工商局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案例

  以“健康公益”为幌子欺骗消费者

  2014年8月4日,镇海庄市街道某小区门口来了一批自称是开展“健康万里行公益活动”组织的人,现场支起讲桌,搞起了所谓的“知识讲座”,并向在场的人每人赠送了5个鸡蛋。

  一连几天,他们一边在现场讲些简单的健康常识,一边不断向过往群众发送鸡蛋、花露水等物品,并以先付钱后退款的“惊喜”手法向在场群众送出了电热水壶、炖锅、治疗仪等产品,吸引了不少群众参与。

  活动前后,约有100多名消费者付款购买豆浆机、铁锅、怀表三样产品,总价为1580元。然而,当消费者仍在等待活动方给予“惊喜”退款时,活动方却早已溜之大吉。

  案例

  乘客在乘车过程中受伤害该怎么赔

  2013年12月10日,宁波奉化村民张某乘坐中巴车从奉化去宁波,在宁波环城西路和恒春街附近时,由于汽车驾驶员遇红灯急刹车,张某不慎撞到汽车引擎盖上,当时感觉腰部疼痛。

  事后,张某选择报警,并在中巴车售票员的陪同下前往附近医院检查,此后又在奉化市人民医院、宁波市第六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期间,张某家人多次与中巴车所在单位协商赔偿均无果。

  在奉化市消保委的建议下,张某经宁波市诚和司法鉴定所做伤残等级鉴定,结果为L1椎体粉碎性骨折,被评定为“九级伤残”,同时追加中巴车的保险公司为第二被投诉人。为强化案件处理结果的法律效力,奉化市消保委将案件转入仲裁程序。最终于2014年3月19日三方当事人达成仲裁调解协议,二位被投诉人一次性赔偿给张某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等合计138000元。

  案例

  速成婚介不靠谱,消费者不堪其扰

  2014年6月初,祝小姐与当地一家婚介公司签订了一份婚姻介绍服务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注明介绍至成功为止,祝小姐并为此支付了28800元费用。

  据祝小姐反映,在此后5个月的不断相亲中,一些介绍的对象还严重骚扰了自己的正常生活。祝小姐表示受伤不小,愤然提出退款却遭到拒绝。

  海曙区月湖工商所消保分会受理后,对该婚介公司深入阐明法律利害关系,明确指出涉嫌不当得利,经两次调解最终婚介公司最终退回祝小姐25000元。

  案例

  手机营销“穿花衣”,微信点赞存猫腻

  2014年4月26日,仙居县怀厦天翼手机专营店通过微信在微信朋友圈中发送了一条“怀厦手机第一波点赞活动开始啦!集满28个赞赠送500元话费!”的广告。

  4月27日,消费者陈先生集满28个赞要求兑现500元话费时,却被告知须另外花费100元购买一张新SIM卡,并要办理每月保底消费49元的套餐才能分期获得话费。

  消保委消协工作人员通过调查取证,认定手机店的行为涉嫌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宣传广告,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经调解,被诉方向消费者当面赔礼道歉,陈先生自愿放弃500元话费诉求。同时,该案由仙居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了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000元的处罚决定。

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 记者 祝瑶 通讯员 马杰 编辑: 姜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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