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总站 | 衢州支站 | 柯城区 | 衢江区 | 龙游 | 江山 | 常山 | 开化
新闻热线:0570-8880896   在线投稿:qzpdnews@163.com   QQ爆料:1318233615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社会新闻
男子被窃后借手机报警发现是自己所丢手机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5-03-06 08:58:53

  胡先生在网吧一觉睡醒,发现手机不见了。他正想找人借手机报警,迎面就来了一个人,开口向他借10块钱。胡先生说:“借你钱没问题,先把手机借我报个警。”对方就拿出了一部手机,胡先生一看,正是他被偷的那部。通讯员秦研实习生苏杰现代快报记者王瑞

  2014年9月21日晚上,40多岁的胡先生在安德门地铁站附近的一家网吧上网。夜里犯困,他把自己的苹果4S手机放在一旁充电后,就睡着了。凌晨两点多,胡先生醒了,发现手机竟然不见了。他赶紧找到网吧工作人员,要求调看监控并借手机报警。然而,当时网吧监控有故障,什么都没拍下来,而网吧的工作人员则称忘了带手机。

  无奈之下,胡先生只好跑出去借手机。就在他焦急万分的时候,迎面走过来一名男子,跟他借10块钱打车回家。“借你钱没问题,先把手机借我报个警。”对方当即从口袋里掏手机出来递给他。然而,胡先生怎么也没想到,对方拿出来的竟然就是自己丢失的手机。他当即将对方拽住,两人撕扯了起来。附近保安上前来询问并报警,由于胡先生很流利地报出了这部手机的号码,而那名男子则支支吾吾,经过验证,这部手机确实是胡先生的。

  民警赶到后,这名男子交代,当天晚上他喝多了,看到有网吧就走进去上厕所,出来时看到了胡先生放在边上充电的手机,就拿走了。之后一直在附近转悠,又碰到胡先生便准备借钱打车回家,没想到被逮个正着。经调查,该男子姓刘,是云南人,此前就有过盗窃前科。

  接下来,刘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检方依法取保候审。然而在取保候审期间,他竟然再次因盗窃被抓。

  近日,他因多次涉嫌盗窃罪,被秦淮检方依法提起公诉。最终,刘某因盗窃罪被秦淮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来源: 现代快报 作者: 编辑: 姜玲菲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顾问:浙江诚源律师事务所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企业资讯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