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总站 | 衢州支站 | 柯城区 | 衢江区 | 龙游 | 江山 | 常山 | 开化
新闻热线:0570-8880896   在线投稿:qzpdnews@163.com   QQ爆料:1318233615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浙江新闻
丽水女子被货车撞死 被判刑的却是骑车带人的丈夫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5-03-05 09:07:01

  3月2日,丽水莲都区法院对一起交通肇事案作出一审判决。50岁的刘某,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事故中的死亡者竟是刘某的妻子,当时刘某骑着三轮车带着妻子,途中与一辆货车相撞,其妻因伤重不治死亡。

  事故发生在2014年9月2日下午1点多,当时刘某开着三轮载货摩托车,妻子就坐在摩托车左侧的工具箱上,因为着急回家,刘某便加快了车速。

  与此同时,货车司机潘某驾驶的小型货车,也正沿着这条路与刘某夫妻对向行驶。10分钟后,两车在一个右转弯处相遇了,双方躲避不及发生了碰撞。

  受伤的是刘某妻子,因伤情较重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让沉浸在悲痛中的刘某没想到的是,这次交通事故给自己带来的不仅是“丧妻之痛”,他还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原来交警经过现场勘查后,认为刘某所驾驶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违法载人,遇相对方向来车时未靠右行驶,对此次事故负主要责任。

  检察官认为,刘某虽然失去了妻子,但是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在法庭上,刘某最后无比悔恨地说:“造成这一切后果的都是因为我违反交通法规。我对不起妻子,对不起家庭,法庭怎么判决,我都愿意接受。”

  由于此案处理的是交通肇事的刑事案件,接下来货车司机还将面临民事赔偿方面的问题。

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 记者 陈洋根 编辑: 姜玲菲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顾问:浙江诚源律师事务所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企业资讯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