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位不穿囚服被告人受审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5-03-04 08:34:17
3月2日,因涉嫌盗窃犯罪,被告人李某在开化县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出庭受审。与以往不同的是,被告人李某并未穿着囚服受审,而是身着便服。这是衢州市首位不穿囚服受审的被告人,引起了旁听席众人的关注。
一直以来,在我国刑事审判司法实践中,被告人穿着带有看守所标识的马甲(号衣)、戴戒具、剃光头出庭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
今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了《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提出了7个方面共65项司法改革举措,其中明确提出“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
此次,开化法院开庭审理的这起案件,是该意见出台后全市首例刑事在押被告人不穿“黄马甲”受审。
“在法院依法正式作出判决之前,法庭中被告人的身份仍然只是‘犯罪嫌疑人’。穿着囚服出庭受审,容易让公众对当事人形成已经是‘罪犯’的判断。”开化县人民法院审理该案的法官表示,从无罪推定原则看,这种现象不符合司法改革的趋势和现代法治文明,“禁止穿囚服受审只是一小步,但它显现出我国法治建设进程的一大步。”
来源:
衢州新闻网-衢州日报
作者:
记者 邓亮 通讯员 方树萱
编辑:
姜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