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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男子取走他人银行卡内的一万元钱被追究刑事责任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5-03-02 10:59:00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3月2日讯“我真的没有想到,将他人落在ATM机内银行卡的钱取出来竟然触犯了刑法,会被送进看守所。”2月27日,当民警抓到犯罪嫌疑人胡某时,胡某的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原本以为只要将非法所得还给失主即可,没想到竟会将自己送进看守所,甚至因此而获刑。

  2月15日的下午,在沈家上班的朱女士来到衢江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在自动取款机上取了3000元钱。取完钱后,朱女士就驱车离开,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银行卡还插在ATM机上。二十分钟后,当朱女士拿出手机的时候,惊讶的发现手机上有数条银行发来的短信。短信内容显示,在十分钟前,银行卡里的一万多块钱已经全部取完。朱女士随即赶到衢江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请求银行工作人员提供帮助,并立即拨打110报警。

  接到报警电话后,民警马上赶赴现场,对现场进行了勘验,详细了解案发经过。同时,向银行拷取了相关的监控视频。在派出所办公室,民警清晰地看到了犯罪嫌疑人胡某的所有作案过程,只是不知此人具体身份,无法实施抓捕行动。2月27日,经过多方努力,民警终于通过技术手段确认了犯罪嫌疑人胡某的具体身份,并成功将其抓捕归案。

  民警提醒:ATM机取钱结束后,务必将银行卡收走,避免给自己造成损失。同时,如果在ATM机上发现遗忘的银行卡,可将银行卡退出,交给银行工作人员或者打电话给警方,切不可因一时贪念,拿取卡内现金,触犯法律法规。本案中,胡某的行为即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涉嫌盗窃罪,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作者: 通讯员 王玮 编辑: 姜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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