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追求“收入倍增”,更要努力实现“中等收入群体倍增”,后者更能体现收入分配改革的实效。
在初次分配领域,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强调对价值创造的激励,推助更多人迈上“中产”台阶;在再分配领域,要通过公共支出、税收、社会保障等综合手段,扶助更多人过上有尊严的生活。
各领域的改革要注意针对不同收入人群施策,让大家共享改革成果。
——编者
资料图片:你会是收入倍增的受益者吗?
“扩中”正逢其时,争取“弯道超车”
——中等收入群体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也是释放消费红利的主力军
“月收入9000多元,一半用来还房贷。物价高、开销大,基本攒不下钱。我算中产吗?”在北京某银行
工作的小刘问。
“大款越来越多。可咱老百姓过日子‘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小城市生活成本低,两人一个月退休金4000多元也够花了。我们算‘穷人’还是‘富人’?”黑龙江退休工人孙奶奶问。
……
党的十八大提出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增的目标,这个目标应扭住不放,确保如期实现,否则就会失信于民。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即人们通常所说的“调高、扩中、提低”。
有些人认为自己属于中等收入者,也有些人常抱怨自己“被中产”。那么,“中等收入”的标准是什么?目前我国究竟有多少“中等收入者”?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认为,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等于、稍低于或略高于平均水平的收入,均可视为中等收入水平。对我国来说,近年来可考虑将中等收入标准界定在年收入6万—12万元左右。此外,家庭有一定数量的储蓄和其他货币性资产,家庭人均居住面积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0%至34%左右。发达地区的标准可稍高于此标准,发展相对滞后地区可以稍低于此标准。按照上述标准,全国中等收入者约占25%左右。
“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既是收入分配改革的量化目标,也是路径选择。”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提出,中等收入群体不仅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也是释放消费红利的主力军。“经测算,未来10年间,如果城镇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提高到40%—45%左右,在不考虑人口规模变动的情况下,每年将带来0.75万亿元左右的新增消费,由此推动中国成为全球最大消费市场之一。可以说,‘扩中’是收入分配改革的‘牛鼻子’,也关系到经济社会转型与改革的全局,对于协调重大利益关系、建立橄榄型社会结构、提振社会对改革的信心,意义重大。”迟福林说。
“扩中”不仅必要,而且正逢其时。迟福林认为,从当前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治理呈现出的新态势看,“扩中”有以下几个有利条件:一是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明显提升,2014年为48.2%,增速明显快于一、二产业,2015年预计达到50%左右,这是白领工作机会最多的领域。以美国为例,随着由工业主导向服务业主导的经济转型,白领阶层的规模从20世纪40年代的1000万左右上升到20世纪70年代的5000万,30年间扩大了5倍。二是互联网迅猛发展,带来更多创新、创富机会。三是资本市场改革提速,居民获得财产性收入的渠道更多了。“把握机会,争取实现调整收入分配结构的弯道超车——用最短的时间,建成橄榄型社会。”
迟福林认为,与人均收入水平倍增这一目标相比,我们更应强调中等收入群体的倍增。“应争取到2020年将中等收入人群占比提升至40%,达到6亿人左右。这更能体现‘不让平均数掩盖大多数’原则,呈现改革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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