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银行卡后取了1.7万 小伙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起诉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5-02-01 10:22:20
2014年11月底的一天,下着小雨。中午,在杭州余杭仓前街道某工地干活的丁某刚刚收工,准备到街上吃午饭。工地外面都是泥地,雨天路滑,丁某一直低头看路。突然他看到路中间有一个红色的钱包,于是他立马跑过去。
钱包里有1100元现金、一张身份证,还有一张背面写着6个数字的邮政储蓄卡。丁某不认识身份证上的人,他想反正也不认识,老天掉下钱包给我,就是掉个馅饼呀。
下午收工后,丁某拿着卡去银行ATM机查看。果然,卡后的6位数就是密码。卡里有1.7万元。丁某乐坏了,便把卡里面的钱全部取了出来,扣了100元手续费(跨行取现),实际拿到手16900元。拿着钱回来后,丁某小心地把这些钱和之前捡来的东西都放在了自己的租房里,之后花掉了其中4000元。
而那天下午,失主四处找钱包找不到,到银行挂失,这才知道卡里的钱没有了,所以报案。
2014年12月8日,丁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还有1.4万元没来得及花。案发后,丁某的家属代其赔偿了被害人4100元及2000元误工费。
检察官说,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即是冒用他人信用卡,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就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了。前两天,丁某被起诉。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作者:
记者 肖菁
编辑:
刘彩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