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湖南对“以权赎身”、“花钱买刑”等罪犯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问题,依法予以了纠正。
湖南省检察院检察长游劝荣31日透露,湖南去年以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刑罚变更执行为重点,对175名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提出收监建议,收监142人,其中原任厅级职务18人。
张某某系湖南某大学原校长,因受贿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4年3月,检察机关在监外执行检察中发现,罪犯张某某未交付执行。2014年7月3日,在专项检察活动中,其被交付监狱服刑。
2014年,湖南检察机关共组织296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进行了重新体检,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均被提出收监建议。
另据湖南省高院工作报告透露,去年该省共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审结2.60万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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