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浙医二院烧伤科病区,“7·5”杭州公交车纵火案犯罪嫌疑人包来旭住的病房门口,有公安特勤守卫。记者董旭明摄
杭州7·5公交车纵火案,今天将进行庭审。
作为主管医生之一,浙医二院烧伤科医生陈国贤前几天就接到通知,他将和一位护士一起参与今天庭审的旁听,万一被告伤员在法庭出现意外,医生将在现场进行救治。
在杭州7·5公交车纵火案中,共有30名乘客受伤,其中19位成年人被严重烧伤。被告人包来旭是受伤最重的一名伤员,全身烧伤面积达95%以上,且多为深三度烧伤。经过浙医二院半年多的救治,他的身体状况已经能接受庭审。
“对医院来说,他是一个病人;走出病房,他就是被告,他的所作所为将接受法律的审判。”陈国贤说,这是他第一次参加自己病人的庭审。
全身烧伤95%以上,嫌疑人被救活是个奇迹
杭州7·5公交车纵火案中,19位重伤员都是在浙医二院得到救治的。医院为此成立了3个医疗组。陈国贤所在的这个医疗组,救治的7位重伤员,其中一位就是今天接受庭审的包来旭。
“开始我并不知道,我这一组病人中有一位是纵火嫌犯。事发时,我刚从医院下班回家,正准备烧饭,突然接到通知有重伤员,于是我直接开车到了杭州市一医院去把伤员接回来。因为他们没有烧伤科。”
陈国贤回忆说,当晚浙二快速成立了医疗救治专项工作组,同时烧伤科医护人员也分3个医疗组,每个医疗组和医院的多学科团队一起负责6~7名伤员,他所在医疗组负责的病人中,就有一位烧伤面积达95%,深三度烧伤的病人。
“烧伤那么严重,当时根本不知道谁是谁。”陈国贤记得,7月6日,北京积水潭医院烧伤科主任张国安教授受国家卫计委的委托,来杭州会诊,看到95%烧伤的病人情况,张教授摇摇头:伤势那么重,能救过来的可能性非常低。
因为国际公认,身体烧伤面积在60%以上的病人抢救成功率只有约50%,当烧伤面积达90%以上其救活率仅5%左右,甚至更低。
治疗这半年中,没有家人来探望过
陈国贤告诉钱报记者,包来旭有10多天连续处于昏迷状态。苏醒之后,他也一度表现出抵触情绪。这样的状态大约持续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才慢慢好转。
“我们医生、护士经常规劝他,既然知道自己错了,就要承担责任,配合治疗,配合调查。”
华海平护士长曾问过他,要不要联系家里人?他摇摇头说不要,问他家里的情况,他也不愿意开口说,有几次问起他为什么这么做,他说自己一时冲动,现在很后悔。
烧伤病人的护理,最困难的就是换药,包括包来旭在内的几位重伤患者,每次换药都要持续3个来小时,陈国贤都是利用每天换药、查房的时间,和他做一些简单交流。
接到法院通知之后,陈国贤又跟包来旭聊过一次。包听到消息之后很平静,但流了泪,说很后悔。
这半年里,包来旭没有任何家属或朋友来探望过。
接受了强化康复训练,坚持几小时庭审没问题
包来旭在医院进行了植皮手术,双腿坏死,脚踝以下部分已被截肢。目前他神智清晰,精神状态正常,沟通也没有问题。他所在的病房门口,有特警人员执勤。
钱报记者来到浙医二院烧伤科病房,看到当初为控制感染临时设置的隔离区,现在也已经撤离。
随着包括92%深度烧伤患者在内16位重伤员的陆续出院,这里又恢复了往日的模样。
伤情的好转,医院也对包来旭进行了康复训练,“通常对烧伤病人来说,把床摇到45°的角度,比较舒适,不过以前他也只能坚持15分钟,现在我们要求他坚持2个小时。”华海平说,对这些训练,他也比较配合。
目前包来旭精神状态不错,虽然平常话不多,但对医护、法院工作人员的一些问话,已经能比较积极的配合,思路清晰,沟通没问题,医院认为,接受几个小时的庭审,体力上也没问题。
这场庭审,将给受害者和医护人员一个交代
历时半年的救治,很多人都在心里怨过、骂过纵火嫌犯。陈国贤和华海平在接受钱报记者采访的时候也都坦言,为这样的病人治疗,纠结,肯定是有的。
华海平跟钱报记者聊起不久前刚刚出院的一位病人,在这次事故中,她全身92%的皮肤被深度烧伤,她还不到40岁,这场大火不仅改变了她的容貌,损毁了肢体,也改变了她的整个人生。
对她,医生和护士倾注了最多的心血,每天4位护士24小时的特护,不敢懈怠。后期康复,陈国贤设计了特殊的能摇起来的木床,是让病人的丈夫找木匠做的,目的是帮助病人在床上练习站起来。
每次练习,她都憋着眼泪,跟护士说“我再数到100,再坚持一会儿”,看着她那么拼命的样子,医务人员都觉得很心疼。
上个星期,她出院了,家人专门挑了个日子,1月18日。出院之后,她还面临着漫长的康复期,现在生活起居完全不能自理。她告诉华海平,现在最后悔的是以前没有把女儿带在身边养,现在她再也没有机会照顾女儿了。
“作为烧伤科的护士,我太明白烧伤给病人带来的痛苦了,对嫌犯的所作所为,肯定是痛恨的,但对我们来说,嫌犯也是个病人。”华海平觉得,这场审判,不仅是给这些受害者一个交代,也是给医生护士一个交代。
法学博士、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胡桥也在关注本次审判。他说,本案体现的是彰显保障人权的法理问题。
“医院救治伤者不分‘好人’和‘坏人’,不涉及道德、价值的评判,是对人的基本权利的敬畏。”胡桥指出,任何人都有得到救治、治疗的权利,这是法理的问题,不是道德评判的问题,救治与审判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