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的沛县农民王默于2012年和外省的某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被安排在一家煤矿工作,本指望干上两三年,攒点钱到市里买房子。可是谁也没有想到,在2013年的一天,因为工作意外,王默死亡。噩耗传来,王默的父母忍着痛苦,让儿媳妇在家照顾幼小的孙女,老俩口前往事发地处理儿子后事。
王默死亡之后,其父母到达事发地与公司进行谈判,以全权代表全家人的方式,王默的亲属获赔工亡赔偿金76万元,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被供养亲属抚恤金等一切费用,这些钱都是王默用生命换来的,其父母不敢动也不愿意提及,就这样家人将王默安葬后,扣除已经花费的6万余元,谁也没有提及这笔钱的事情。
家里缺少了儿子,生活缺少了丈夫,孩子失去了父亲,一切开始变得有些微妙,虽然双方都很克制,但是还是因为钱的事情,王默的妻子开口了,要求将女儿和自己的那部分钱自己存放。王默的父母也知道早晚有这一天,便告知儿媳妇,把孙女留下,该给儿媳妇的部分一分钱不少给。王默的妻子也不是不愿把孩子留下,但是孩子还不到三岁,她想自己带走,就这样双方开始了第一次争执,后来不断的演化为争吵与谩骂,村委会调解多次未果,王默的妻子带着女儿回了娘家。
此后双方的争吵并没有停止,无法解决之下,王默的妻子一纸诉状将公婆告上法庭,沛县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受理这起案件后,及时通知双方做调解工作,可是公婆表示坚持抚养孙女,只给儿媳妇的钱,孙女的钱他们保管。儿媳妇坚持自己抚养女儿,双方互不相让之下,法庭依法开庭审理了该案。开庭之后法庭组织双方在王默的家里进行调解,最终未能达成调解意见。
沛县法院在审理查明相关案件事实后,考虑上述近亲属与王默默之间的密切关系外,以及对财务依赖程度和公婆未来的生活、医疗支出,及孩子成年之前的生活和接受教育支出,按照公平合理原则,酌定公婆占40%,儿媳妇占15%,孙女占45%的方案进行分割,儿媳妇抚养孙女,公婆给付儿媳妇应得分割款45万元。案件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