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今天发布消息,2014年浙江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2658元,同比增长9.7%,比上年增速低0.3个百分点。
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9%,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393元,同比增长8.9%,比上年增速低0.7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影响因素,实际增长6.8%,比上年增速低0.3个百分点。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7%,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373元,同比增长10.7%,增速与上年持平;扣除价格影响因素,实际增长8.3%,增速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
居民收入增长有哪些因素?
工资性收入较快增长是居民收入增长主要因素,占可支配收入近六成,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7.0%,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5.5个百分点,工资水平继续呈刚性增长态势。
2014年,农民打工人数有所增加且工资上涨10-15%,水电泥瓦等技术人员工资收入提高较快。金华、台州、绍兴等地机关事业单位实行车改使相关受益人群补贴增加较快,部分地区年度一次奖金标准也有所提高。
同时,居民经营净收入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2.4%,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2个百分点;财产净收入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9.4%,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9个百分点,其中出租房屋收入增长16.1%、利息净收入增长13.7%、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净收入增长48.9%;居民转移净收入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也达到21.2%,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2.1个百分点,受多项政策的推动补助,人均养老金离退休金增长达19.2%。
居民收入是怎么算出来的?
指标解释:人均可支配收入:指调查户在调查期内获得的,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调查户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可支配收入既包括现金,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统计范围:2012年四季度国家统计局实施了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统一了城乡居民收入名称、分类和统计标准,在浙江境内统一抽选了6200户(宅)城乡居民家庭,直接开展调查。在此基础上,计算出浙江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分城乡可比的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调查方法:采用抽样调查方法,使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中普查小区名录及基本情况作为全国统一的抽样框,以省为总体,分层、多阶段、与人口规模大小成比例(PPS方法)和随机等距抽样相结合的方法抽选住宅,并对抽中住宅内的住户进行调查。数据收集使用日记帐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居民现金收入与支出、实物收入与支出、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住房和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家庭经营和生产投资情况、社区基本情况等。
2014年CPI总水平上涨2.1%
另外,2014年浙江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和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也于今日公布。
2014年,浙江CPI比上年同期上涨2.1%。其中,城市上涨2.0%,农村上涨2.2%;食品价格上涨3.1%,非食品价格上涨1.6%。据测算,在全年2.1%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上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0.82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1.23个百分点。
而2014年浙江工业生产者价格延续上年下降态势继续下跌。其中,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下降1.2%,降幅比上年缩小0.6个百分点;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下降1.8%,降幅比上年缩小0.5个百分点。购进价格降幅大于出厂价格降幅0.6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