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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暨“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5-01-20 14:32:03

  衢江安办[2014]33号

  各乡镇(办事处),区级各单位:

  岁末年初是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期,各类旅游、庆典、集会等活动比较集中,人流物流激增,各种不安全因素增加,尤其当前正值冬季,气温低,雾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同时,部分企业容易因为冲产量、抢工期、赶任务而忽视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近期,我区已连续发生两起生产安全事故。为吸取事故教训,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暨消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及2015年元旦、春节以及两会(以下简称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乡镇(办事处),区级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从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高度出发,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和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对今冬明春及“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以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为契机,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要求。党政主要领导必须亲力亲为、带队督查,要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落实到每个人头,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督察检查、严格考核奖惩,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从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加强对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组织、亲自部署;分管负责人要对各自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确保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各企业要紧密结合实际,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工作方案计划,层层抓好落实。要严格安全管理,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加强两节两会节日期间在岗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松懈麻痹,确保安全生产。要认真做好企业停产、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并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停产检修作业和节后复产时的安全保障技术措施,复产前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并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

  二、继续做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回头看”工作,巩固和扩大“打非”成果

  今年以来, 各乡镇(办事处),区级各单位以及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了查隐患防事故保安全、“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等专项行动,突出打击重点,强化执法检查,加强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打击了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取得了一定成效。各乡镇(办事处),区级各单位以及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预防为主、整防结合、查治隐患、遏制事故、强化基础、安全发展”的工作思路,结合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提出新的要求,赋予新的内容,制定新的措施,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要继续深化“六打六治”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及“回头看”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发现从事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坚决取缔;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采取关闭取缔、停产停业整顿和经济处罚的执法措施,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突出工作重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各乡镇(办事处),区级各单位要深入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突出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旅游景区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一)道路交通领域。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交警、教育、旅游、农业等部门配合,以深化道路交通平安年创建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以长途客运、旅游包车、校车、大型运输车(工程车)、农机为重点的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严厉打击无证无牌、“三超一疲劳”、违规运输危险物品、拼装车上路、酒后驾驶以及农机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严防群死群伤事故。要对冬季多雾、大风、寒潮和节假日人流集中的情况,制定科学周密的春运工作方案,合理安排运力,及时疏导旅客;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安全行驶;要加强对车辆的动态监管,严格对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技术状况的全面检查,坚决消除车辆安全隐患,确保春运的安全有序。

  (二)消防安全领域。由公安消防部门牵头,市场监管、文广、商务、住建等部门配合,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多合一”场所、易爆易燃单位、出租房屋、高层和地下建筑、“城中村”、农村老旧民房等区域的安全大检查。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解决什么隐患”的原则,综合采取“换、添、搬、建”的整治举措,整改消除火灾隐患;要做好节日期间商业促销、庆典等大型公共活动的安全管理,严格报批程序,落实“谁主办、谁负责安全”、“谁审批、谁负责安全”,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严防拥挤、踩踏、火灾等群死群伤事故。

  (三)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由安监部门牵头,公安、国土、市场监管、质监等相关部门配合,深入开展依法打击非煤矿山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重点打击无证照或证照不全、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擅自生产、私挖滥采、以采代探、超层越界开采,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批小建大、边批边建,违法经营礼花弹等违法行为。要结合“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督促相关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责任,完善应急处置和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停工检维修作业期间安全管理,切实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严防危险化学品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要重点突出对节日期间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活动的打击力度,从运输、储存、燃放、产品质量等各个环节着手,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四)建筑施工、城镇燃气领域。由住建部门牵头,发改、交通运输、水利、综合执法、质监、消防等部门配合,严厉打击建筑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以及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施工现场“三违行为”;要针对冻、霜、雪、寒等不利气候条件,组织好冬季安全施工、加强现场防护,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防止高空坠落、触电、物体打击和坍塌等事故的发生;要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对现场管理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依法责令停工整顿;重点检查在建桥梁隧道、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深基坑等关键部位及重点环节事故防范和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情况。开展以天然气门站、储配站、压缩天然气场站、液化天然气场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高压燃气管道、中低压燃气管道等设施为重点的城镇燃气安全大检查,排查燃气设施安全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到位。同时,督促燃气企业加强燃气设施的保护,防止燃气设施遭受施工、拆迁等外力损坏,保障燃气管道安全运行。

  (五)特种设备领域。由质监部门牵头,住建、旅游、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配合,深入开展以锅炉压力容器、气瓶、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为重点的大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等“三非”行为,坚决查处未取得检验检测安全合格证投入生产运营,无证操作、违章作业、超期未检、超压运行等违规行为。要加强对化工企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阀门,气瓶充装、销售及使用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如浴池、商场、酒店等)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安全检查,对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及整改措施不到位的,要坚决采取措施确保整改到位;要督促相关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 ,实现隐患治理闭环管理,做到隐患处理件件有着落,个个可跟踪。

  (六)旅游景区领域。由旅游部门牵头,市场监管、林业、交通运输、质监等部门配合。重点检查涉旅企业、景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外来包工队伍安全管理,长效隐患排查机制建立、隐患治理情况,事故应急预案制订、演练是否到位。

  电力、地质灾害、农家乐、食品药品、教育安全、森林防火、民爆物品、水上交通、来料加工、水利建设工程等领域和行业管理部门要从各自实际出发,针对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特点,采取措施,加强对企业用电、机械设备以及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的制订及演练和物资配备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督促整改完毕,对拒不整改的单位要采取措施,强制整改。加强食品卫生的安全检查和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吃上安全食品、放心食品。同时,做好其他方面的安全大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四、切实加强应急防范和值班值守工作

  各乡镇(办事处),区级各单位要针对冬春季节可能出现的强降温、雨雪等灾害性天气,进一步加强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及时关注、会商和提前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做好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要高度重视重点时段的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各乡镇(办事处),区级各单位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于2015年1月底前书面报区安委办(区安监局综合科),联系人,陈致颖,电话,3838725。

来源: 衢江区安监局 作者: 编辑: 姜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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