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安办[2015]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的通知》(浙安委〔2015〕1号)、《衢州市安委办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衢市安办〔2015〕2号)及《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暨“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衢江安办〔2014〕33号)的要求,有效地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节假日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决定于1月中旬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及高危行业领域企业。
二、督查重点
1.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当前特别是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情况;
2.持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建立健全打非治违工作长效机制情况;
3.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油气输送管道、粉尘涉爆、春运、劳动密集型等行业领域企业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节假日商业促销、文化庆典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防范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督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严格按照全市的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二)精心部署和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要在前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及早部署和组织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分行业领域组成若干个督查组分赴企业开展督查,区安委办近期也将组织暗访组分赴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衢江经济开发区开展暗访督查,督查情况将以区安委办名义函告当地党委政府。
(三)扎实工作做好迎检准备。以省建设厅党组成员、省建筑业管理局局长张奕为组长的省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第六组将于1月13日至14日在我市开展督查工作;以国家安监总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王浩水为组长的国务院安委会第十六综合督查组将于1月19日至23日在温州市和我市开展督查,市安委办也将于1月中旬对我区开展暗访督查。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的通知》(浙安委明电〔2015〕1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5〕1号)请到衢江安全生产网文件通知栏中下载。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要将前阶段部署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以及此次督查情况形成于书面材料,于1月23日前报送区安委办(区安监局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