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
昨天记者从省纪委了解到,在最近的民意调查中,被访者对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满意度同比提升8.2%。
为官不为
去年全省1521人被追责
正风肃纪、明察暗访、通报曝光……2014年,浙江省狠纠“四风”力度空前。
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3689起,处理4161人,处分285人,通报“四风”等典型案例2305起,媒体曝光1088起。
对于基层的歪风,全省坚持“零容忍”,严肃整治基层干部庸懒散慢等“为官不为”问题。去年,全省共受理效能投诉8886件,对1521人(次)进行了责任追究。加大对失职渎职行为查处力度,全省共对973人(单位)进行了问责,其中县处级以上36人。
猛打“老虎”
勤拍“苍蝇”
过去的一年,全省坚持把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为目标任务,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猛打“老虎”、“苍蝇”。
钱报记者了解到,去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件(次)、立案件数和处分人数,同比分别上升57.1%、25.8%和20.1%,其中查处地(厅)级领导干部12人,县(处)级领导干部180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72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69亿元,并为1101名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
打“虎”又拍“蝇”。这一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厉惩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严肃查处征地拆迁、涉农利益、安全生产、医疗卫生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并充分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在规范村干部用钱用权行为、查办基层腐败案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坚持抓早抓小,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警示提醒、诫勉谈话,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函询964人(次),诫勉谈话1817人(次)。
一线监督力量增强
巡视日常化
去年,浙江纪检监察机关大幅度削减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省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161个削减为14个,市、县两级纪委保留在15个左右。全面重组优化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主要工作力量集中到监督执纪一线,监督执纪部门数量和人员力量分别占72.3%和73.1%。同时,下发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组织履职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全省还出台深化巡视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巡视监督全覆盖。去年开展了5轮巡视,完成对21家省直单位、7个市、13个县(市、区)的巡视及44家省直单位整改工作的回访检查。通过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38件违纪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