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通运输局:
根据省、市关于公路管理体制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区公路管理机构实行“管养分离”改革,将公路养护生产职能从区公路管理机构剥离出去,通过招投标将公路养护生产业务交给下属国有养护公司或社会上有资质的养护公司承接。同时,衢州市衢江区公路管理段更名为衢州市衢江区公路管理局,挂衢州市衢江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和衢州市衢江区公路应急保障指挥中心牌子。现将衢州市衢江区公路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人员编制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公路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区公路养护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区公路的改建、养护、绿化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和监督实施。
(二)参与制订全区农村公路建设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协调指导全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
(三)负责公路路政管理。负责公路路政许可和路政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管理;负责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负责公路及附属设施的设置和维护管理;负责公路、桥梁、隧道等结构物安全运行监管;负责公路施工秩序管理。
(四)负责辖区内公路交通流量调查和路况巡查,保障公路安全畅通;负责公路应急保障指挥,组织实施因各种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引起公路损毁的抢通、抢修。
(五)参与公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会审、交竣工验收和路产交接工作。
(六)负责全区公路资金年度预算的编制、申报与执行。
(七)开展公路行业科技开发、“四新”技术推广应用及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公路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八)承办区政府和区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衢江区公路管理局设7个职能科室。
一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报道、信访、人大政协提议案办理;负责档案管理、制度作风建设、机构编制、人事与劳资、职工教育与培训、离退休、职称评定聘用、爱国卫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青妇工作、承办各类会务等工作。
(二)财务资产科
负责全区公路资金年度预算的编制、申报与执行;负责工资与福利发放:做好国有资产管理,房产和机械设备管理;编制局财务预决算,审核、报销各项经费支出,开展财务监督和内部审计,做好会计档案。
(三)养护管理科
编制公路养护与大中修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安排好公路站养护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养护监督,稳定与提高路况;组织实施因各种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引起公路损毁的抢通、抢修。
(四)工程管理科
组织或参与辖区范围内公路大中修工程前期准备、招标、质量管理,参与公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会审、交竣工验收和路产交接工作;负责相关工程计量支付与决算;负责实施县道以上公路安保工程。
(五)安全桥隧科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路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负责辖区内桥梁日常维护与专项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并完善各类专项预案,定期组织演练;认真组织开展春运、黄金周、汛期等安全监督检查;制订安全培训计划,及时报送安全报表,建立安全档案。
(六)路政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宣传、贯彻、执行公路路政法律、法规;制订路政工作计划,组织实施路政巡查,负责公路、桥梁、隧道等结构物安全运行监管;依法保护路产路权,负责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管理,做好公路及附属设施的设置和维护管理;负责公路路政许可,检查公路路况,负责路政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负责公路-施工秩序管理,参与公路工程建设各阶段的路政管理,检查涉及公路各项作业;路政各项工作、统计、汇总上报工作;统筹安排好路政中队日常工作,并考核各中队管理工作。
(七)农村公路管理科
参与制订农村公路建设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协调指导全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与管理,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编报乡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年度资金预算,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三、派出机构
衢江区公路管理局设沈家、廿里、湖南、大洲、杜泽、上方公路管理站【路政中队)6个派出机构。
各公路管理站(路政中队)主要职责:负责对管辖路段内的养护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负责所辖公路养护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定期进行路况技术指标调查和路况评定,并做好养护质量的评定工作;负责联系、指导所辖区域内的乡道和村道的养护工作;负责对辖区内公路沿线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爱路护路教育;实施路政日常巡查,保障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完好;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各类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负责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管理;负责辖区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管理工作;负责路政许可项目现场勘察,并对许可项目实施进程进行全程监管;负责公路工程与公路养护现场安全标志、设施规范设置的检查与监督。
四、人员编制
区公路管理局核定金额拨款事业编制85名,其中局长(大队长、主任)1名、副局长(副大队长、副主任)3名,中层职数26名(每个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各2名)。
衢州市衢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4年12月24日
抄送:区委、区政府、区委组织部,区委常委、副区长、区编委成员。
衢州市衢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