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12日下发了《关于促进智慧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我国将鼓励博物馆、科技馆、旅游景区运用智慧旅游手段,建立门票预约制度、景区拥挤程度预测机制和旅游舒适度的评价机制,建立游客实时评价的旅游景区动态评价机制。
首批智慧旅游景区2016年建成
所谓智慧旅游,是指运用新一代信息网络技术和装备,充分准确及时感知和使用各类旅游信息,从而实现旅游服务、旅游管理、旅游营销、旅游体验的智能化,促进旅游业态向综合性和融合型转型提升。
国家旅游局指出,智慧旅游的建设要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体相结合,防止政府大包大揽和不必要的行政干预,要突出为民、便民、惠民的基本导向,防止重建设、轻实效,使游客充分享受智慧旅游发展的成果。
到2016年,我国将建成一批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企业和智慧旅游城市,建成国家智慧旅游公共服务网络和平台(12301.cn)。到2020年,我国智慧旅游服务能力将明显提升,形成系统化的智慧旅游价值链网络。
全国将建统一的旅游投诉平台
今后,我国将充分发挥国家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和12301旅游咨询服务热线的作用,建设统一受理、分级处理的旅游投诉平台。
同时,将建立健全信息查询、旅游投诉和旅游救援等方面信息化服务体系,大力开发运用基于移动通信终端的旅游应用软件,提供无缝化、即时化、精确化、互动化的旅游信息服务。此外,今年我国还将加快旅游集散地、机场、车站、景区、宾馆饭店、乡村旅游扶贫村等重点涉旅场所的无线上网环境建设,提升旅游城市公共信息服务能力。
建立景区门票预约制度
根据意见,我国将鼓励博物馆、科技馆、旅游景区运用智慧旅游手段,建立门票预约制度、景区拥挤程度预测机制和旅游舒适度的评价机制,建立游客实时评价的旅游景区动态评价机制。
此外,我国将加快改变旅游信息数据逐级上报的传统模式,推动旅游部门和企业间的数据实时共享。各级旅游部门要开放有关旅游行业发展数据,建立开放平台,定期发布相关数据,并接受游客、企业和有关方面对于旅游服务质量的信息反馈。
意见要求,各地旅游部门应建立智慧旅游工作目标责任制,将智慧旅游建设工作纳入旅游部门年度考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