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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偷作案前偷吃主人家鱼 被发现后砍杀屋主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5-01-08 13:43:21

  有鱼吃……

  本版漫画扬子晚报张叶绘

  盗窃之前很没品地偷吃了主人家吃剩的鱼,在被主人发现后,又掏出斧子凶残地砍杀主人夫妇,导致一死一伤。昨天,被告人阮某某站在了南京中院的被告席上。检方指控阮某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因其致人死伤并有累犯情节,建议判处死刑。案件没有当庭判决,将择日宣判。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罗双江

  回到案发时

  老人浑身是血凌晨求助

  家里遭贼,嫌疑人次日落网

  去年4月27日凌晨,南京市浦口区大华香邑美颂小区,一名浑身是血的老妇挣扎着从家里爬出来,蹒跚着跑到保安室,求保安报警。老人说,家里遭贼了,老伴孙海被贼给砍了,自己被砍昏了,刚醒过来。之后,老妇人被送往医院抢救,虽脱离生命危险,但其颅骨多处骨折,构成了轻伤。接警民警赶到老人家中,发现一名老年男子仰面躺在客厅地板上已经死亡。从沙发上凌乱的状况看,老人在倒下前经历过一场生死搏斗。

  案发后,警方通过现场痕迹和小区监控录像等线索,于4月28日在盐城建湖县将嫌疑人阮某某抓获。

  昨日庭审

  被告庭上多次发笑,拒绝自我辩护

  他19岁就因盗窃坐牢,前科累累

  昨天上午,阮某某涉嫌抢劫杀人一案在南京中院开庭审理。记者在庭审现场看到,阮某某看上去有些老气,头顶的头发都已经有些花白,像个中年人的样子。但检方宣读起诉书的时候,记者得知,阮某某生于1984年,今年才31岁。他19岁就因盗窃被判刑7年,之后又因为同样的原因分别被劳教和判刑,2013年刚刚刑满释放。

  盗窃时偷吃了主人家的鱼

  法庭上,阮某某供称,去年4月25日,他从老家建湖来南京玩。因为钱花完了,他萌生了盗窃的念头,并买了斧子、手电筒、手套等作案工具。4月26日凌晨,他翻围墙进入案发小区,又翻围墙进了受害人家的地下室,本来准备动手的,因听到楼上有动静便离开了。当天深夜,阮某某再次进入受害人家地下室,还带了一包花生,准备边作案边享用。

  在地下室,阮某某找到一瓶酒,就着花生米喝起了酒。之后,他又到一楼客厅,把被害人家里吃剩的鱼翻出来吃了,还吃了受害人家的苹果,然后才开始盗窃。就在阮某某刚准备翻东西时,主人放在客厅桌子上的手机响了,被害人孙海被惊醒了。

  坚决不承认自己砍伤女主人

  听到声音后,孙海开灯查看,发现阮某某站在那里,便说自己当过兵,让阮某某不要跑。之后,两人扭打在一起。因为孙海身材比较壮,起先阮某某被他压在下面。但阮某某经过一番挣扎,翻了过来,用斧头柄子敲孙海的头部,试图让孙海松手。结果,孙海把斧子抢了过去,将阮某某脸部砍伤。阮某某恼羞成怒,将斧子抢了回来,对着孙海就是一顿猛砍。对此,阮某某供认不讳。但对于孙海老伴王芳的伤情,阮某某坚称自己从头到尾都没碰过王芳。

  对此,检方出示了证据,证明案发现场的痕迹除了孙海夫妇和阮某某之外并无其他人。另外案发时,受害者的邻居也听到过女性呼救。

  检方建议判处被告人死刑

  昨天的庭审中,阮某某对整件事显得满不在乎,多次面露笑容。一次是阮某某讲述自己偷吃主人家吃剩的鱼时笑了起来,遭法官喝止。在法官问他为何年纪轻轻不去干活,反而多次盗窃时,阮某某又笑了,又遭到法官喝止。

  庭审最后,公诉人认为,阮某某因为盗窃被发现抗拒抓捕,将主人杀害,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因造成一死一伤的后果,且系累犯,建议从重判处阮某某死刑。

  法庭问阮某某有什么要为自己辩护的,他说,“没什么好辩护的,没什么可说的”。民事赔偿部分,对于受害人提出的约五十万的赔偿请求,阮某某只说了一句“赔不了”。

  最终,受害人家属请求法院判处阮某某死刑立即执行,并赔偿一切损失。

  (文中受害人为化名)

来源: 扬子晚报 作者: 编辑: 姜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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