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本报报道了温岭法院开庭审理52辆“长鼻子”校车被撂荒一案。
作为校车购买方的安徽驻台州商会成员汤玉坤,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被提起公诉。
汤玉坤当庭认罪,并讲述了买校车、伪造公文、印章的来龙去脉。
不过,该案有一个疑点,在庭审中并没有涉及。
据汤玉坤交代,2014年3月,商会另一名副会长张伟拿着假公文,到温岭市教育局要求办理成立校车服务有限公司事宜时,被工作人员识破。
可奇怪的是,直到2014年10月,当全国媒体报道了温岭校车事件近两个月后,才由国家教育部发文通报,称温岭52辆校车是由安徽驻台州商会项目负责人伪造温岭市教育局批文所购置的。
此时离教育局识破假公文、印章整整过去了半年多。这段时间,当地教育局为什么没有采取报警等行动?昨天,本报记者来到温岭教育局了解情况。
校车事件发生前汤就伪造过印章和签字
1月6日的庭审中,法庭查明,2014年1月的一天,汤玉坤为了方便筹建温岭市松门镇松园小学,在一份《办学申请报告》结尾处,伪造了教育局领导的签字。
然后,他联系办假证人员,伪造了一枚温岭市教育局印章,加盖在办学申请报告上,并以该报告为依据,租用办学用房。
“确实没想到,他的胆子这么大。”温岭市教育局教育督导室副主任郑梅球摇着头说。
她回忆道,当天,汤和几个办学的合伙人到她办公室里,要求办理松园小学相关事宜,且递交了那份报告。
“我一看这个报告上签着局里一位领导的名字,但字迹不像。”郑梅球当时就起了疑心。
随后,她又让办公室打印了一枚印章,和报告上的公章进行比对。
“我当时没尺子,就拿着一支水笔测量,发现印章中间的圆圈直径不对,这显然是伪造的报告和签字。”郑梅球说,她当时很生气,当场斥责了汤玉坤,并“没收”了报告。
不过,奇怪的是,既然已经发现了公文印章和签字都系伪造,教育局为什么不采取行动?
对此,郑梅球说,主要还是为了“保护”汤玉坤。
在她看来,汤在温岭当地办学多年,为当地教育事业做出了不小的贡献,不能因一次的“头脑发热”,就“一棍子打死”。
所以,她在告诫汤玉坤后,就让其离开了教育局。
两个月后汤再度用“萝卜章”和假公文想蒙混过关
如果汤真的能听进这样的告诫,52辆校车被撂荒的事或许就不会发生。
然而仅仅两个月后,汤又花了2000多元,让人伪造了教育局印章和关于成立校车服务公司的公文批复。
2014年3月,安徽驻台州商会副会长张伟拿着这张假批文到工商局登记时遇阻,自行前往教育局做更改时露出马脚。
温岭检察院出示的证据,温岭教育局安全管理科科长王连生及办公室工作人员陶君通,在2014年8月份的笔录中说,当时张伟拿来的这份批文编号为“温教办【2013】38号”,内容是“关于同意成立温岭市惠民校车服务有限公司的批复”,而教育局留档的“温教办【2013】38号”文件,内容则是“关于印发温岭市教育系统信息和宣传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由此证明,文件是伪造的。
这次已是汤第二次伪造公文、印章,被当地教育局发现。
温岭教育局安全管理科工作人员陶君通回忆说,发现文件系伪造后,科室领导向局领导进行了汇报。
但最后的结果是,汤除了被告诫外,并没得到相应处罚,反而带着那份假公文,离开了教育局。
陶君通说,据他了解到的情况是,局里同样认为汤在当地办学多年,做出了不小贡献,而且考虑到这张假批文还没有“生效”,所以采取了“大事化小”的办法。
但他们不知道的是,汤早在2013年7月前后,拿着假批文从客车厂商那里购买了52辆校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