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事情,千万别置气啊,你看陈某,骑着电瓶车与奥迪车发生刮蹭,本是奥迪车主全责,他却一怒砸了奥迪车。
如今,陈某要为自己的鲁莽赔偿3万元,还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电瓶车主被撞,奥迪车负全责
今年8月的一个下午,陈某骑着电瓶车出门了,行至鄞州区潘火街道附近时,被一辆黑色奥迪车撞倒在地。交警查看现场后,认定奥迪车主何某负全责。
对于这一认定,双方也没有异议。只不过陈某提出,因为被撞倒在地,感觉尾椎骨有些痛,“你陪我去医院检查下吧,没事你再走。”
何某面露难色,“我公司有急事,你自己去医院吧,检查完再联系好了。”
陈某生怕奥迪车主事后不认账,不肯让何某离开。何某只能把奥迪车停在路边,乘出租车回了公司,走前给陈某留下了手机号码。
等不到奥迪车主,他怒砸奥迪车
当时已经是下午5点左右了。
陈某没有急着去医院,而是坐在原地等奥迪车主,一坐就是两个小时。
期间,陈某也给何某打了电话,想催他快回现场,何某没有接听。
陈某越等越气,拿起电瓶车上的U型锁,砸向了奥迪车。结果,车窗玻璃、反光镜、前后挡风玻璃都被砸碎了。
泄完愤后,陈某继续等着奥迪车主。巡逻到附近的民警,看到了玻璃尽碎的奥迪车,上前询问。“我砸的,他撞了我。”陈某理直气壮。
受害者成被告,赔偿3万元还被判刑
那一头,何某仍在公司,直到民警通知才知道车被砸了。
事后,被撞的陈某,去医院检查后并无大碍;倒是奥迪车被砸得不轻,为此,陈某赔偿了3万元。
因涉嫌毁坏财物罪,公诉机关对陈某提起了公诉。原本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现在却成了被告站上法庭。
鄞州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故意毁损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考虑到陈某自愿认罪,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