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时分,一对在道路中间寻找失物的电动车司机夫妇惨遭飞来横祸,一名严重醉酒的男子开着小轿车将女子当场撞死,男子也遭受重伤。上月28日,这起交通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就赔偿达成一致协议。
上月25日下午6点左右,家住常山辉埠镇辉埠村的龚某与妻子林某,从县城办完事后赶回家。行至半路,林某突然发现下午刚买的一件羽绒服不见了,经过商量后两人决定半路折返寻找。为了寻找方便,两人将电动车停放在道路中间,凭着微弱的光线朝原路搜寻。然而就在此时,一场意外正步步紧逼。龚某回忆起当时的场景,几度哽咽:“就看见远处有车开过来,可是速度很快,我妻子还来不及躲开就被碾压了。”
原来家住隔壁村的陈某当天正赶上同事结婚,喝得迷迷糊糊后竟然毫无顾忌,开着车就上路了。当他驾车行驶至辉埠镇辉埠村转弯路段时,因未注意路面情况,直接撞上了停放在道路中间的电动自行车和正在道路上找寻失物的龚某、林某夫妇。一阵猛烈的碰撞声过后,陈某清醒了许多,赶忙让同车人员报警,自己在现场等待处理。然而,林某因伤势过重,最终抢救无效死亡,龚某也身受重伤。
事发后,经常山县公安局检验,陈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16mg/100ml,属于严重醉驾状态。交警部门也认定,陈某因未及时发现道路上的车辆和行人而负事故全部责任。
上月28日,陈某与被害人家属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一致协议,支付赔偿款60万元,扣除保险公司已支付12万元及他已支付的近30万元,陈某还应分期支付被害人及亲属175700元。常山县法院交通法庭负责人说,此起事故对于陈某来说,他的这一行为将自己送进了监狱,同时家境并不富裕的他出狱后还要面临着巨额的赔偿款。
他提醒,酒后驾驶严重威胁交通安全,仅靠处罚约束远远不够,作为驾驶者应当充分认识酒后驾驶的危害性,提高自我约束能力,不要让血案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