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民杨先生弄不明白,在自家小区里停了一天车,昨日上午准备把车开走时,被物业告知要交64元的停车费。杨先生不解,这样的收费是怎样算出来的,是否有收费依据?
业主:64元停车费高得离谱
杨先生居住在丰庆路西雅图翡翠城小区,因小区停车位紧张,经常找不到停车位,杨先生平时把车停放在小区对面一单位门口,停一晚上交10元。1月3日中午11时许,为方便取些东西,他把车停在了小区里面的露天车位上。
昨日上午9时许,他准备把车开走时,被物业告知需要交64元的停车费,杨先生很吃惊,觉得停车费高得离谱。
为此,小区物业解释称,为了控制外来车辆进入停车,对外来车辆收费较高,如果核实是业主的车,可以减少。不过,杨先生还是有疑问,物业到底是按什么收费标准收的?昨日中午11时,杨先生拿出13张交费票据,均为每张5元的陕西省西安市通用定额发票,上面盖着西安丽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章子。杨先生说,收费系统显示他停了22小时31分钟,自动计费为64元,他认为,不管收多少钱也得合理,这么高的收费让人无法承受。
物业:他是业主应交24元
在该小区物业办公室,一位姓张的经理说,小区里有两种停车位,一种是固定停车位,一种是临时停车位,小区有800多户业主,车位一共170多个,固定车位147个,临时车位20多个,停车位很紧张。
对于杨先生的投诉,张经理说,他们于去年9月接管这个小区时,小区里还有一些隔壁小区的外来车辆在这里停车,业主意见很大,为控制外来车辆,小区对外来车辆停放的收费标准是半小时内免费,不超过3小时4元,停放超3小时以上每小时3元。近一段时间以来,他们在摸底,哪些车辆是业主的。杨先生是业主,他们已经商量给杨先生按业主的收费标准计算,对业主的收费标准是半小时内免费,不超过3小时4元,停放超3小时以上每小时1元。这样算下来,杨先生应交停车费24元。
物价局:业主临时停车,小区按计时收费不合理
昨日下午,西安市物价局工作人员称,如果小区物业为控制外来车辆停放,可以不让外来车辆进入,如果许可进入停车,就应该执行统一的收费标准。
据介绍,2012年,陕西省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修订了《陕西省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从2013年开始实行。根据《办法》规定,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露天(含道路)停车场(所)、停放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所有车辆,不收取停车费。小区露天停车位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且车位不足的,需要停放车辆的业主就需要租赁停车位,租赁费协商确定,用于弥补物业费不足。由于各小区规模不一、停车位配比情况不同等,租赁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而且对产权属业主共有的露天(含道路)停车场(所)和利用人防工程设施建设的车位、车库及建造的机械车位可以租赁,但不得实行车位买断。小区对临时出入的车辆只能按次收取停车费,不得计时收费。按次计费不分昼夜,连续停车每8小时为一次。
西安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说,西雅图翡翠城小区对业主临时停车计时收费不合理,不应该产生那么高的费用。他们已受理了杨先生的投诉,并将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