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国第一打假人王海之后,如今的民间职业打假队伍已经越来越壮大,而且收入也是节节攀升,近日有媒体报道说,靠打假谋生的中国职业打假人,已由消费者变为消费者的保护者,而且一年收入可以多达30万元,是北京居民平均工资的3倍多。
在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消费者最高可要求商家作出自己最初所购买的商品或服务价格3倍的赔偿,并允许消费者提起集体诉讼。这些规定能不能让职业打假人获得一年三十万的收入?记者打通了职业打假第一人王海的电话,他表示三十万并非天方夜谭,只不过把打假索赔作为职业,并非像人们想象的那样轻松。
对于媒体报道的打假索赔年入三十万,王海并不否认,不过他也表示,职业打假并非空手套白狼,其中也有不少花销。
王海:三十万的收入?看什么情况吧,具体来说应该差不多。实际上,我不知道他指的是净收入还是毛收入。我理解应该是毛收入。如果是毛收入的话,三十万再去掉调查取证的成本、诉讼的成本,实际上我觉得能剩下十万左右就差不多。另外这个收入并不是很确定,当然有的案件,可能一个案件就三十万,但也有可能一个案件几千块几百块,五百块,都有。这种不确定性太强。所以很难把它当做一个全职的事情来做。
回顾1995年自己开始打假索赔以来二十年的经历,王海觉得目前中国的职业打假人数目并没有太多增加,真能一年挣到三十万的打假人,全国也就二三百人,而且职业打假的过程并非像大家想象的那样轻松。
王海:加入的人少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不确定性太强。有可能你今天能找到一个有欺诈行为的经营者,也有可能过两天就找不到。因为每个人掌握的信息都有局限性,或者这些信息的成本很高。比如说我们经常为了调查某一类商品要进行检测,每年检测费就要花几十万,今年就花了三十多万了。取得信息的成本比较高,再加上诉讼成本也高,再加上不确定性,所以会影响到新人加入。
虽然在一些正统的官方市场管理者眼里,很多时候职业打假人的所谓钓鱼式打假并不值得赞赏,但许多专家却认为,在如今中国的市场环境下,官方对产品质量的监管力有不逮,需要民间力量出力协助,即便背后有利益的因素也不是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这些知假买假的消费者,虽然一年也赚了不少钱,但这些钱的取得是有法律依据的,不是不当得利。所以我建议全社会都应当满腔热忱的支持广大消费者,依法行使惩罚性赔偿请求权,同时也建议企业界慎独自律,见贤思齐,择善而从。因为即使这些造假售假的企业对那些知假买假的消费者不高兴,因为不愿意付出高额的惩罚性赔偿,但也应该扪心自问,苍蝇也不叮无缝的蛋。个人觉得惩罚性赔偿、知假买假,从根本上提升了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和安全保障权。
对于职业打假的前景,王海非常乐观,他认为正是由于中国企业的制假售假恶习,给了职业打假人存在的空间。
王海:前景应该没有问题,因为中国经济在发展,欺诈行为的违法成本实际上还是很低。欺诈行为在相当长时间内还是中国企业的主要特点,所以打假相关的工作还是有巨大的社会需求。因为中国企业违法成本低,因为中国一直以来都是一个企业导向社会,都是企业利益优先,所以会有地方保护,这样一来欺诈行为还会长期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