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基础[2014]1243号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审批安徽省池州长江公路大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皖发改基础[2013]67号)、《关于池州长江公路大桥建设资金来源情况的补充报告》(皖发改基础[2014]117号)及有关补充材料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部崛起战略部署,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络,优化长江过江通道布局,加快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促进沿线地区资源开发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同意建设池州长江公路大桥。
二、同意项目采用左家墩桥位方案。路线起自安庆市枞阳县会宫,接拟建的合肥至枞阳高速公路和北沿江高速公路,经曹家圩,在左家墩跨越长江,经高岭,止于池州市殷家汇,接已建成通车的芜湖至大渡口高速公路,全长约41.2公里,其中,长江大桥长约6公里,北岸接线长约16.5公里,南岸接线长约18.7公里。
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小时,其中,枞阳东互通立交至池州西互通立交段(含长江大桥)约10.7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标准,路基宽度33.5米,长江大桥宽度为33米(不含布索区);其余路段约30.5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标准,路基宽度26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有关规定。
全线在枞阳东、池州西、殷家汇等3处设置互通式立交。同步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枞阳东互通立交连接线约3公里。
长江大桥通航有关要求应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池州长江公路大桥通航安全影响论证的审查意见》(交水发[2013]489号)执行。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56.4亿元(静态投资51.1亿元),其中,国家安排中央专项建设基金(车购税)8.54亿元,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省政府以自有资金安排5.56亿元,共计14.1亿元作为项目资本金,约占总投资的25%;其余42.3亿元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项目法人为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四、在初步设计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探明不良地质及覆盖层、岩石风化层和可能存在的断层带位置,深化长江大桥主桥防撞、抗风、局部冲刷等专题研究,进一步优化主桥桥轴线,深化主桥和引桥桥型、桥跨方案的比选。
(二)结合区域公路网规划,优化互通立交布设方案,做好与相关公路的衔接,合理划分工程界面。深化与宁安城际铁路交叉段防洪方案研究,满足防洪要求。
(三)采取切实措施保护沿线生态和环境,合理运用路线平纵指标,避免高填深挖,尽可能少占耕地。
五、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等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自行招标。
六、本项目为政府还贷公路,项目的建设和经营管理应严格执行《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
七、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法人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把保护生态和环境、节约和集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