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类不动产纳入登记未提“以人查房”我省尽快成立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目前国家层面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建设基本完成,22省份完成了省级职责整合,但市县一级普遍未启动。
2015年下半年开始,陆续完成不动产登记操作系统软件与信息平台的对接,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服务。
按照计划,2015年7月将上线试运行信息平台;2016年完善平台并扩大试运行范围;2017年全面运行。
22日上午,国务院发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下称《条例》),将于明年3月1日起施行。
登记机构
县级以上政府确定登记机构
《条例》规定,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解读】
社会观念或阻碍推进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目前不动产登记推进面临两大阻力,首先涉及个人私有财产或者隐私,人们不愿意配合。另一阻力是人为因素,一些地方或部门属于拥有多套房的群体,不动产登记,无异于打破既得利益,所以大多不愿主动配合。
平台共享
信息纳入统一平台实时共享
《条例》规定,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的信息应当纳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
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与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审批信息、交易信息等应当实时互通共享。国土资源、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9部门应当加强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
【解读】
二手房供应将继续增加
张大伟分析认为,目前来看,政府相关部门在加快推进这一政策落地。一、二线城市都出现了大户型、二手房上市增加的现象。预计随着不动产登记的加速,大户型、二手房供应将继续增加。特别是在最近各地都出现放松调控政策预期的时间点时发出这一信号,将影响市场走势。
信息保护
权利人可查,未提“以人查房”
《条例》全文没有提到有关“以人查房”字句。所谓“以人查房”是指用姓名查询的方式获得他人的房产信息。
《条例》第26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不动产登记信息保密;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
第27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解读】
“以人查房”短期不能实现
此前外界将“以人查房”作为不动产登记的主要看点,认为一旦执行,官员瞒报登记资产信息等情况将被刹车。但现在看来,“以人查房”短期内并不能实现。此次条例涉及不动产查询方式的主要包括两条,均用于保护被查询人隐私。
法律责任
伪造不动产权证
可追究刑责
根据《条例》,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或者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进行虚假登记,损毁、伪造不动产登记簿,擅自修改登记事项,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解读】
对普通市民影响不大
张大伟表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本身并非调控。但标志着,中国房地产进入存量调整阶段。对于普通市民来说,条例可能意味着公民拥有房屋情况的“全透明”。
对于此次条例对于普通人的影响,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认为“影响不大”。
湖南落点
尽快设不动产
登记事务中心
本报12月22日讯今日,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方先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日前,省政府常务会议上明确,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尽快组织不动产登记制度实施机构,拿出具体实施意见,在省国土资源厅下设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按中央统一部署做好相关工作。
方先知表示,事实上,我省不动产登记工作早已开始,今年上半年已率先在浏阳、芷江、澧县三地进行不动产登记试点。他还表示,不动产登记对普通市民不会带来影响,先前已经进行不动产登记的将不再重复登记。
另据省国土资源厅地籍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该厅已成立不动产登记统一办公室,下一步将从各处室抽调人员进行充实。对于我省是否会出台具体操作细则,该负责人表示,22日至24日,国土资源部正在召开不动产登记相关会议,各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参加,我省将根据此次会议的部署进行具体工作安排。-记者肖祖华
关注
真的能使
房价下降?
新规不瞄准市场调控,对楼市影响不大
此前有分析认为,对不动产进行统一登记,将使政府更容易查明哪些人拥有多套住房并征收房产税,官员会抛售房屋,造成供给增多的局面,从而对房价产生重大影响。
不过,专家认为,就房价本身来说,最终决定因素还是供求关系。即使不动产统一登记迫使官员可能抛售一定数量的房产,但占据总量还是很小,影响有限。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首席研究员李战军认为,,不动产登记制度并不直接瞄准房地产市场调控。即使登记引起的少数“吐房”现象也不会撼动当前市场基本面。
满堂红广州公司研究部高级经理周峰认为,在这么多年的政策吹风期,官员如果有房子需要处理的,也基本上已处理完毕。他也认为,新规对降低楼价没有太大作用。
能否成为
反腐利器?
新规并非为反腐,
但可能会“倒逼”反腐
值得关注的是,在保护个人产权隐私与房产信息透明化之间,群众更关注后者。即便不动产登记的法理、法源上都不直接指向反腐,但调查显示,近9成受访者支持条例出台后“以房查人”反腐。
一段时间以来,在各种座谈会上,参与立法的专家一直不厌其烦地解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与“阳光立法”性质之不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属于私法范畴,包括公务人员财产申报制度在内的“阳光立法”属于公法范畴。物权法所说的不动产信息“公开”,是指对不动产交易利害关系人,不同于公法意义上的“公示”“公告”。公示公告,有社会监督性质,说明涉及公共利益事项,大伙要睁大眼睛,防止损害公共利益现象发生。
专家认为,让不动产登记承担反腐功能,就把原来的职能搞混了。不过专家也认为,不动产登记,于执法单位对官员财产的调查会起到很大作用。所以,条例虽并非为反腐,但可能会“倒逼”反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