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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洞杀子"的徐某判刑10年 事发后没一个亲友去看他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12-11 08:35:43

  今年夏天,男孩“小乌江”被人从金华火车站附近的一个涵洞里救了出来,正当大家庆幸这孩子命大的时候,没想到把他扔下涵洞的竟是他的亲生父亲徐某。

  昨天上午,这起案子在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带出庭的徐某扫了一眼旁听席,但是除了记者,整个法庭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亲友来,他眼神一暗。

  最后,法官当庭宣判:徐某犯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8月10日晚上8点多,有人经过金华环城西路与铁路交叉口时,发现有个小男孩被困在涵洞里哭,随后这个自称“小乌江”的男孩获救。

  经警方发布寻人启事,“小乌江”的父亲徐某于8月14日前往派出所投案,承认是自己故意把儿子扔进涵洞。

  25岁的徐某是云南人,常年在义乌打工。早前与小3岁的同厂女工交往,一起在工厂附近租房生活,在未登记结婚的情况下育有二子,大儿子便是5岁的“小乌江”。

  庭审实录

  他说得最多的一句是:我知道我错了

  法庭上,徐某显得很平静,低声回答提问,说得最多的是一句“我知道我错了”。

  徐某说:“平时,孩子都是他妈妈带的,我白天要打工,他跟我在一起的时间很少。他妈妈走了,就不管我们了,我把小儿子送到我妈妈那里去,大儿子只能我自己带了。他在厂里很调皮,工友都对我有意见,宿舍管理员叫我把他带走,不然就不让我住下去了。我当时又没有钱,就想把儿子抛弃,但是没有想把他淹死。”

  “那天晚上我带儿子去吃饭,他以为我带他去玩还很高兴,但是我很郁闷,喝了六七瓶啤酒,我平时都不喝酒的。我心情很不好,一时冲动才那么做的。”

  当检察官问道:“你的小孩这么小,他自己能爬上来吗?”

  徐某低下了头:“我真的觉得自己不是人,我错了。”

  徐某的辩护人称:“徐某虽然实施了高度危险的行为,但是他和儿子平时的关系不错,缺乏主观故意。”

  在最后陈述时,徐某说:“我认罪。我知道自己做错了事情,请求法庭给我机会,早日出去,把今后的责任早日撑起。”

  最后,法官当庭宣判“徐某犯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宣判后,法官对徐某说:“如果你把孩子扔在人多的地方,那叫遗弃,但你把孩子扔在这个偏僻的深洞里,对他的生命将会造成终结的行为应该预计得到。现在闭了庭,我不是法官,作为一个孩子的母亲,我个人很鄙视你的行为。动物都知道要保护自己的孩子,你呢?希望你能在牢里好好反思一下,做回一个堂堂正正的人。”

  记者对话

  我知道他长大了,一定会记恨我

  判决后,记者面对面采访了徐某。

  徐某的头发剃得很短,灰色的卫衣外面罩着黄马甲。谈话时,一直低着头。

  记者:今天家里一个人都没来,你意外吗?

  徐某:我爸爸其实就在义乌打工的,很近。我知道他们是在怪我做错了事。我也不求什么,就是希望他们能够来看我一眼,我虽然有亲人,但是不管我。

  记者:你在笔录里说,爸爸对你不好,分家时把东西全部给了弟弟,现在又不管你。

  徐某:我爸爸一直都不太管我的,妈妈又在广州。平时孩子都是我老婆在带的,她走了以后我也不知道怎么带孩子。我觉得他们不看我是因为犯错了,自从我进来就没有来看过我。

  记者:现在你心里是什么感觉?

  徐某:我很后悔,非常的后悔,现在心里就想死的感觉。但是我还有两个孩子,还需要我抚养他们长大,我要好好改造,以后好好对他们。

  记者:你想对你儿子说点什么?

  徐某:爸爸对不起你,我知道你长大了一定会记恨我。但是我不会怪他(说到这里,徐某用手背擦眼泪,啜泣了一会儿)。我以前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我以后一定会担起责任,希望他能原谅我。

  记者:刚才开庭的时候,你都很平静。为什么现在才流眼泪?

  徐某: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个场面,那个时候想哭,哭不出来。现在想到这么多年见不到儿子,很伤心。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作者: 通讯员 胡俊 记者 吕艺真文/摄 编辑: 姜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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